《通用规范汉字表》附件1: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
《通用规范汉字表》附件1
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
说 明
一、本表的编制是为了指导正确使用《通用规范汉字表》、方便古籍阅读、促进海峡两岸及港澳地区交流。繁体字和异体字的使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
二、本表列出了《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 3120 个规范字及相应的繁体字、异体字。分三栏编排:第一栏是规范字及其序号。第二栏是繁体字,用圆括号括注。第三栏是异体字,用方括号括注。
三、本表收录了与 2546 个规范字相对应的 2574 个繁体字。对 96 组一个规范字对应多个繁体字(或传承字)的字际关系进行了分解。表中的“~”代表与规范字相同的传承字。依据《简化字总表》的规定,对在部分义项和用法上不简化的“瞭、乾、藉、麽”等字,加注予以说明。
四、本表对《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进行了调整,收录了 794 组共计 1023 个异体字。对在部分义项和用法上可作规范字使用的“仝、甦、堃、脩”等异体字,加注说明其使用范围和用法。
瞭:读 liào 时不简化作“了”,如“瞭望”“瞭哨”。
逎: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乾:读 qián 时不简化作“干”,如“乾坤”“乾隆”。
麽:读 mó 时不简化作“么”,如“幺麽小丑”。
椏: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和科学技术术语,但须类推简化作“桠”(参见本表序号6958),如“五桠果科”。
耑:可用于姓氏人名,读 duān。读 zhuān 时用“专”。
鉅: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但须类推简化作“钜”(参见本表序号 6845)。
昇:可用于姓氏人名,如“毕昇”。
陞: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讎:用于“校雠”“雠定”“仇雠”等,但须类推简化作“雠”(参见本表序号 6351)。其他意义用“仇”。
祇:用于表示地神,读 qí。读 zhī 时用“只”。
甯:可用于姓氏人名。
颺:可用于姓氏人名,但须类推简化作“飏”(参见本表序号 6607)。
袷:用于“袷袢”,读 qiān。读 jiá 时用“夹”。
麴:可用于姓氏人名,但须类推简化作“麹”(参见本表序号 7748)。
仝:可用于姓氏人名。
夥:作“多”解时不简化作“伙”。
剋:表示训斥、打人时读 kēi,不简化作“克”。
甦:可用于姓氏人名。
邨:可用于姓氏人名。
氾:可用于姓氏人名,读 fán。读 fàn 时用“泛”
堃:可用于姓氏人名。
蘋:用于表示植物名时简化作“艹频”(参见本表序号 7841),不简化作“苹”。
犇:可用于姓氏人名。
龢:可用于姓氏人名。
訢:可用于姓氏人名,但须类推简化作“诉”(参见本表序号 6549)。
徵:用于表示“宫商角徵羽”五音之一时读 zhī ,不简化作“征”。
逕: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但须类推简化作“迳”(参见本表序号 6745)。
鑪:用于科学技术术语,指一种人造的放射性元素(符号为 Rf),但须类推简化作“钅卢”(参见本表序号 7006)。
線:可用于姓氏人名,但须类推简化作“缐”(参见本表序号 7459)。
釐:可用于姓氏人名,读 xī。读 lí 时用“厘”。
鍾:用于姓氏人名时可简化作“锺”(参见本表序号 7679)。
脩:用于表示干肉,如“束脩”。其他意义用“修”。
絜:读 xié 或 jié 时均可用于姓氏人名。
扞:用于表示相互抵触,如“扞格”。其他意义用“捍”。
喆:可用于姓氏人名。
祕:可用于姓氏人名。
藉:读 jí 或用于慰藉、衬垫义时不简化作“借”,如“狼藉(jí)”“枕藉(jiè)”。
頫:可用于姓氏人名,但须类推简化作“兆页”(参见本表序号 7399),如“赵孟兆页”。
貲:可用于姓氏人名和表示计量义,但须类推简化作“赀”(参见本表序号 6981)。
叚:可用于姓氏人名,读 xiá。读 jiǎ 时用“假”。
勣:可用于姓氏人名,但须类推简化作“责力”(参见本表序号 6932)。
菉: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蒐:用于表示草名和春天打猎。其他意义用“搜”。
淼:可用于姓氏人名、地名。
椀:用于科学技术术语,如“橡椀”。其他意义用“碗”。
谿:可用于姓氏人名。
筦:可用于姓氏人名。
澂:可用于姓氏人名。
劄:用于科学技术术语,如中医学中的“目劄”。其他意义用“札”。
阪:可用于地名,如“大阪”。
吒:可用于姓氏人名,读 zhā,如“哪吒”。读 zhà 时用“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