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识字教学看部件拆分原则
【提要】如何处理好分割沟、通用性、成字部件、单笔部件等诸问题及其相互关系是进一步规范部件拆分原则的关键。本文认为以识字教学为目的,不应笼统将某一原则视为首要的衡量标尺,各原则间存在着相互制约的关系,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各原则的适用范围和条件。
【关键词】部件 拆分 识字教学
部件是人们为分析和应用现代汉字所采用的一种汉字构造单位。在计算机被普及应用之后,部件理论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一般而言,部件介于笔画与整字之间,是联结笔画与汉字的重要纽带。但是迄今为止,科学的部件定义并没有得到确定。在部件的特征、分析原则和具体方法上都还存在这样那样的分歧。
一、部件拆分原则述评
傅永和先生曾把部件定义为:“部件是构成合体字的最小笔画结构单位。其下限必须大于基本笔画,上限小于复合偏旁。”①根据这样的定义对《辞海》(1979年版)所收的11834个规范汉字进行了分析,得出构字部件648个,其中成字部件327个。由于把笔画排除在部件之外,傅永和先生的统计结果便无可避免的包含了不少构字率低的部件。其中40个成字部件的组字数仅为1。由于只构成本字,实际上失去了部件作为构字单位的意义。如:儿、广、见、乱、虬、扎、礼、氕、旧、轧、不、幻、已、币、卫、个、年、乳、承、书、凸、乒、乓、再、卅等字。
此后的一些专家学者针对这样的情况提出了自己的解决办法。其中,苏培成先生把笔画作为部件特例予以承认,将部件定义为“部件是汉字的基本构字单位,介于笔画和整字之间。它大于或等于笔画,小于或等于整字。部件大于笔画是常例,等于笔画是特例。在合体字中部件小于整字;在独体字中,部件等于整字。”②苏培成先生根据类比原则将两种情况下的单笔视为部件:1、“乙”是独体字,可作为部件。2、与其它部件相离的单笔画也可作为部件。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特殊部件成字率低的问题,也相应照顾到现代汉字的体系性。值得注意的是苏培成先生只列举了横、竖、撇、折应作切分的情况,对点画是否切分没有作明确的说明。在具体的切分方法上,苏培成先生提出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替换法。这在处理相接笔画块的切分问题上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苏培成先生十分重视“分割沟”在切分时所起的作用,将之视为“区分部件的自然标志”,这一方面使汉字切分更加直观、易行,但另一方面仍将一部分汉字排除在了切分规则之外。究竟能否以分割沟作为部件切分的主要标尺;在多大范围内承认单笔部件;分离的“点”画是否切分;如何将类比原则贯彻到底,这些问题都亟待进一步的研究,并确定统一的规范。
晓东先生在《现代汉字部件分析的规范化》中提出了“相对独立性”作为部件的基本特征,具体表现在通用性、不可分割性和部件间有分割沟。晓东先生主张完全依照现代汉字的字形来切分部件,文中基本上按笔画块间相离、相接、相交三种情况来考察部件。对笔画块相交、相离两种情况的处理与苏培成先生基本相同。但晓东先生特别将笔画块与相离单笔组合的情况单独分析。进一步承认了笔画在具体构字中与部件相当的作用。并试图将之作为贯彻到底的一条原则来执行。文中还进一步明确了点画的切分问题:以减少特殊部件为原则,主张分离的一点不作为部件切分出来。对于有多种切分方式的字,晓东先生提出了“成字部件优先”的重要原则。依据该原则可将“示”、“卡”、元”等字分别切分为:“二、小”,“上、卜”,“二、儿”。这也说明仅仅以分割沟为标准并不能规范现代汉字切分。
另外,与苏培成先生一样,晓东先生也没有对“乒”、“乓”二字作切分。这可能是因为他们都把两字的下半部分作为点画来看待。笔者认为,“乒”“乓”二字的下半部分可分别视为撇笔及捺笔的变形,他们在结构模式上与“兵”、“岳”二字具有明显的相似性,对他们作切分符合字形结构和人们的心理习惯。但这样的处理将使点画不作切分这一规则受到挑战。
在傅永和先生提出他的部件理论之后,苏培成先生、晓东先生也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当重要的切分原则,这对部件理论的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有相当重要的意义,但是,由于现代汉字在字形结构上的复杂性,使得新的问题和矛盾仍然不断地在汉字运用中被发现和提出。费锦昌先生在总结多家部件理论的基础上,针对笔画切分问题作了分析研究,得出了新的部件定义。他认为部件是“现代汉字字形中具有独立组字能力的构字单位,它大于或等于笔画小于或等于整字。”③而笔画作为“构字的备用单位和书写汉字的单位”④,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参与构字时,就是所谓的单笔部件。与单笔部件相对应的多笔部件即是传统意义上的部件。另外,与单笔部件、多笔部件的术语相应,他还提出了复合部件的术语,根据费锦昌先生的说法,复合部件是由多笔部件进一步组合而成的,可以满足识字教学对部件的要求。它相当于傅永和先生所提出的末级以上的部件(如一级部件、二级部件等)。承认单笔部件的合法地位,在理论上确实是对部件学说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大突破。部件说最初提出的意义和目的是使汉字更方便、快捷的适于计算机处理和识字教学。就目前的研究来看,部件本身不是汉字天然所具有的单位,带有相当程度的人为规定性。只有解决好部件的科学定义问题,才能进而找到合理的切分原则和方法,确定部件的范围和数量。费锦昌先生所提出的理论开拓了部件研究新的视野。
费锦昌先生否定了“分割沟作为部件的天然标志”的说法,认为正是以相离关系为切分标准导致如“币”和“氕”;“韭”和“旦”等这样一些结构方式相同的字有了不同的切分结果。因此他进一步主张对与笔画块相接的单笔也作切分。同时,为了避免对汉字作无限制切分。他提出了“按等切分”的规则,具体规定了12种部件组合方式并按优先性依次排列。这样就使单笔部件的构字范围得到了一定控制。需要注意的是,在笔画取得部件的合法身份后,如果进行多层次切分,则相当数量的字必然包含一个以上的单笔部件。也就是说,单笔部件可能会有统字过多的问题。从识字教学的角度看,这样的部件并不一定能产生理想的作用。就目前笔者的分析而言,费锦昌先生的部件理论仍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1、一些字切分后所得的部件和部件数完全相同。如“太”、“犬”;“玉”、“主”;“己”、“已”、“巳”等。由于在一定情况下将笔画也作为切分对象,从而使不少字笔画上的区别在部件上很难体现。究竟把这些字字形上的区别体现在部件这一层次还是体现在字这一层次?这在识字教学中应该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2、单部件字有些笔画过多。比如“鼠”“熏”“曾”“黑”“惠”等字,笔画都在十画以上。造成如此切分结果的原因是这些字中大都包含罕用不成字部件。他们只与特定部件组合成字,组成对象上具有唯一性。将他们切分出来与不作切分,并不改变总部件数。费锦昌先生在优先考虑成字原则的情况下必然保留这部分作为成部件字。有关分析表明,人的短时记忆一般以七个单位为限。因此从识字教学的角度看,如果切分部件本身笔画繁多,识记较为困难,这显然无助于以该部件为基本单位进一步识记汉字。就这方面而言,费锦昌先生所确立的切分原则确实还有值得进一步商榷的地方。
二、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
在对各家的部件理论分析比较之后,笔者认为以下几个问题如果进一步明确,将有助于确立科学的部件定义,找到规范的切分原则。
1、如何运用“分割沟”
“分割沟是部件的自然标志”这样的认识已被证实为并不完全符合现代汉字的实际情况。但“分割沟”在人们识记汉字方面的影响却是客观存在的。在民间,人们往往以分割沟为识记汉字的标志。比如人们总是在习惯上以“立早章”来称说“章”字,很少有人称说“音十章”的。
从汉字字形的平面特点来分析,汉字字形经过几千年的演变,平直笔画越来越规范。按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武汉大学对《辞海》正体字的统计,横、竖笔形出现的频率是最高的,分别约为30%和19%⑤。正因为横、竖笔形在平面范围内较为密集的分布,在直观上形成了一条条的平行线,这些平行线间的间隔就是一定意义上所说的“分割沟”。“分割沟”对部件的切分确实存在着潜在的影响。苏培成、晓东先生都是在肯定分割沟的基础上将笔画块间的关系分为相交、相离、相接三种情况加以讨论的。
2、如何运用通用性原则
通用性是指部件有较强的独立组合能力,可以参与两个以上不同结构的构字(不包括二次构字)。通用性原则是在各种部件理论中普遍受到重视的一条原则。它符合部件理论提出的价值和意义,可以视为部件的重要特征。但是在具体运用该原则时,各种理论间存在一定分歧。苏培成和晓东先生的理论主张用宽式切分,即只要该字的其中一个部件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可以替换其他部件,就应对它作切分。这样就增加了一些通用性较弱且不成字的部件。费锦昌在其理论中进一步强调了汉字部件的通用性,采用严式切分,因而增加了一些成字部件。
3、如何运用成字原则
部件说的提出在很重要的一方面就是为了更好的识记汉字。如果汉字与部件合二为一,人们在掌握汉字的同时又掌握了相当数量的构字部件,看起来确实是件一举两得的事情。但成字部件的范围并非越大越好。有些成字部件如果本身的识记有一定困难,就很难作为构成其他汉字的基础单位。成字部件身兼两任,如何采用科学而简易的方法使成字部件确定在一定数量范围之内,就显得相当重要。
4、如何运用单笔部件
将一定的笔画纳入部件范围,基本上得到了多家部件理论的认可,但是为了避免对汉字作无限制的切分,单笔部件的运用必须慎而又慎。明确笔画究竟是作直接构字单位还是作构成部件的单位这一区别十分重要。承认单笔部件的合法性与严格限制单笔部件的构字范围,这两方面都不可偏废。在把单笔作为部件看待时,其作用和地位应相当于与其相应的多笔部件。费锦昌先生在他的切分理论中规定每次切分只能有一个单笔部件,并且每次切分后都应包含多笔部件(除了笔画数为一笔、两笔的字)。这些原则值得借鉴。另外,还有一些有关单笔部件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
(1)关于“一”的问题
确定了单笔部件的合法性之后,切分中往往还遇到“一”的归属问题。在“正”“灭”“再”等字中,如果将“一”视为字,可再切分;如果视为相接的笔画,按苏培成、晓东先生的理论则不能切分。由于不考虑分割沟,费锦昌先生对含“一”的字,有的作了切分,如“韭”字;有的不作切分,如“丽”字。据统计,横笔在《辞海》的正体字中出现频度最高,约为30%。笔者认为可以利用“一”的两属性,尽量将“一”从字中切分出来,这样可以增大多笔部件的统字率。
注意笔画间的关系问题。在考虑切分原则时,笔画间的关系问题往往容易被忽视。实际上,部分现代汉字的字形区别不明显,有的区别“只在一点半画之间”。笔画的长短关系是区别字形的一个重要方面。从识字教学来看,如果切分时不考虑笔画间的关系,切分方式很难确定,切分的部件也不能发挥理想的作用。如“示”、“亍”的切分。苏培成和晓东先生以成字优先原则切分为“二”和“小”,“一”和“丁”。傅永和先生把“云”字切分为“一”和“ ”,苏培成、晓东先生则切分为“二”和“ ”。而在费锦昌提出单笔部件理论后,“土”和“士”的切分结果就都是“十”和“一”了。
(2)关于点画的问题
点画在字形里的分布位置十分灵活,如“广”“玉”“叉”“器”“令”等字中,点的位置各不相同。并且点画还包含了一部分捺笔的变形。从直观上看,点画在字形结构中所占平面也较小,即不能与其他笔画相比,也往往不能与与其组合的笔画块相提并论。点画一般不处于字的核心部位,因此,苏培成先生主张不作切分。晓东先生也认为点画和相邻笔画块间有依托关系而不宜再切分。通常情况下,人们认为点画在字中的作用和地位都不能算做部件。但是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字中的点画,看起来与其他部件的作用相当,或者对相邻笔画块的独立组合没有影响。如“乓”“勺”“玉”“主”“太”“犬”“户”“广”等字。在费锦昌的切分理论中没有排除点画的切分,但也造成了新的问题。如“太”和“犬”;“主”和“玉”等字,切分之后部件完全相同。
三、余论
现代汉字字形结构复杂,从前面对多种部件理论的分析来看,确实很难找到一以贯之的原则来满足所有汉字的部件切分。综合考虑以上各原则,以确保他们在一定范围之内得到充分运用,是值得我们进一步分析和讨论的。现在提出笔者个人的分析原则:
1、对多笔部件的切分
除了特殊结构如“爽”“裹”这样的字,对一般的汉字都采用两分法在各层次进行切分。切分后各部分都为多笔部件的,应保证其中一个部件成字或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如“曹”字下半部分,“堇”字上半部分,都能与其他多个部件组成别的汉字。又如“发”字的下半部分,“妻”字的下半部分都是整字。而对“非”“兆”这样的字,左右两部分如被切分开则都不能与其他部件组合成字。他们在组合上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或者说是共现的。对这样的字作切分是没有意义的,只能无谓增加不成字的特殊部件。因此不能因为他们在字形上有明显的分割沟而对他们作切分。
2、对单笔部件的切分
不论与多笔部件是相离还是相接关系的横、竖、撇、折具体满足以下条件的都应该作切分:
(1)每次切分只能有一个单笔部件;
(2)对相离关系的单笔部件作切分,应保证切分后的多笔部件成字或具有较强的通用性,还可再作切分的,应保证再切分后的多笔部件成字或具有较强的通用性。如“旦”字,切分后的多笔部件是“日”。又如“亟”字,二次切分后的几个部件都是整字。而如“丽”“丞”等字,其中的笔画块不成字也不具有通用性,故不作切分。
(3)对相接关系的单笔部件作切分,应保证切分后的剩余部分成字。如:“再”“韭”“失”字切分后的部分也是整字。但对“牙”“业”“五”等字就不作切分。
(4)注意笔画间的关系。切分时遇到横笔与切分后剩余部分的横笔有长短区分时,应保证切分前后横笔间的关系不变。这样,对“示”“亍”“元”“云”等字,就有了统一的切分标准,可将他们分别拆为“二”和“小”;“二”和“ ”;“
二”和“儿”;“二”和“ ”。而对“土”和“士”这样的字,就不予切分,保证二者在部件这一层次上就有所区别,以利于他们分别构成别的汉字时更易区别和称说。
3、对点笔的切分
点笔的切分不用分别考虑相离、相接的不同情况,但应保证点笔所在同一部位可用多笔部件替换而组合成别的汉字。如“户”(“卢”)、“乓”(“兵”“岳”)、“勺”(“勾”)等字应切分。而“太”、“犬”、“主”、“玉”等字,没有多笔部件可以替换,因而不作切分。从笔者对3500个常用字的切分来看,运用这样的原则,不会使点笔统字过多,也不会造成多个汉字部件相同。却能使切分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与其他情况相统一,便于操作。
4、包围、半包围结构的切分
内外笔画块为相离关系的统一作切分,反之,为相接关系的不作切分。从笔者对常用字的切分来看,对相离结构的字作切分,结果多为成字部件,另一部分切分后则多为通用部件,如“风”“凶”“区”等字。另一方面,内外笔画块为相接关系的,内切部分的独立性和通用性一般较弱,如“臣”“巨”等字。运用以上原则,笔者对3500个常用字进行切分,结果得出186个成字部件,分别是:
一 乙 二 十 丁 厂 七 卜 人 入 八 九 几 儿 了 力 乃 刀
刁 又 匕 三 于 士 工 土 才 寸 大 丈 万 上 小 口 巾 山
川 久 及 幺 夕 凡 丸 广 亡 门 义 之 尸 马 弓 已 巳 子
卫 也 女 飞 刃 叉 乡 丰 王 井 开 夫 天 无 专 气 木 五
太 犬 尤 匹 车 巨 牙 屯 互 瓦 丐 戈 止 日 中 内 牛 手
毛 升 长 片 爪 月 氏 勿 乌 丹 火 为 心 尺 丑 巴 办 书
玉 末 未 甘 世 本 术 龙 平 东 业 且 目 甲 申 电 田 由
史 央 四 凸 凹 皿 生 丘 曰 瓜 乎 用 甩 乐 匆 册 竹 永
半 必 母 耳 臣 冉 西 成 夹 吏 夷 虫 曲 舟 臼 米 州 亥
兆 严 更 束 两 酉 丽 豕 求 来 甫 里 串 我 身 良 事 果
垂 重 秉 柬 禹 非
注:
①傅永和《汉字结构和构造成分的基础研究》,陈原主编《现代汉语用字信息分析》第117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
②苏培成《现代汉字学纲要》第6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③④费锦昌《现代汉字部件探究》,《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2期。
⑤该数字转引自高家莺、范可育、费锦昌《现代汉字学》第50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参考文献
1、 傅永和《汉字结构及其构成成分的统计及分析》,收入陈原主编《现代汉语定量分析》,上海教育出版社,1989。
2、 傅永和《汉字结构和构造成分的基础研究》,收入陈原主编《现代汉语用字信息分析》,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
3、 高家莺、范可育、费锦昌《现代汉字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
4、 苏培成《现代汉字学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5、 李禄兴《现代汉字学要略》,文津出版社,1998。
6、 苏培成《现代汉字的部件切分》,《语言文字应用》1995年第3期。
7、 晓东《现代汉字部件分析的规范化》,《语言文字应用》1995年第3期。
8、 张天光、黄伯荣、翟万林《汉字构成的字元分析法》,《语言文字应用》1995年第3期。
9、 费锦昌《现代汉字部件探究》,《语言文字应用》1996年第2期。
10、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汉字处编《现代汉语常用字表》,语文出版社1988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对外语言文化学院2002研 吴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