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汉字部首应该统一
【内容提要】 本文首先探讨有关部首的两个问题:立部与归部。分析了表义部首和检字部首、据义归部和据形归部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采用的原则不同,即:文字学原则和检字法原则。文章指出海峡两岸共同存在的部首不统一问题,其实质就是在立部和归部时将这两种原则混用的结果,但这又有其客观必然性。作者呼吁海峡两岸部首系统应该统一,但仍然要在两种原则间进行折衷,单纯采用其中一种原则目前是行不通的。
【关键词】部首 统一 文字学 检字法
大陆和台湾的人都是中国人,都使用汉语和汉字,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海峡两岸的汉字系统存在着一些差异。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大陆地区于上个世纪50年代以来推行了简体汉字,而台湾地区(包括港澳)则继续沿用传统的繁体字。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两岸的交流与沟通造成了麻烦,尤其是现在面临着信息时代的到来,这个问题更显突出。因此当前一些有识之士纷纷呼吁通过有关方面的努力使中华民族实现“书同文”。这是一件功在千秋的大事,有关问题需要学者们共同讨论。笔者以为与“书同文”密切相关的还有一个汉字部首统一的问题,这个问题是随着现代汉字改革和汉字“繁简之争”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应该随着“书同文”的实现而得以解决。
谈部首统一,就要对部首进行研究。关于部首(下划线的术语参看文后附表),主要涉及到两个问题:立部与归部,下面分别讨论。
一、立部
讨论立部,首先要对部首进行定义和分类。《中国大百科全书 ? 语言文字》卷对部首的定义是“汉语字典里属于同一偏旁的部目”。这个说法讲出了部首的共性,但有些笼统。从部首的设立依据上讲,部首可以分为表义部首和检字部首两种。其中表义部首能够表示其所属字本义的义类,而检字部首则只代表其所属字共同拥有的一个偏旁。设立表义部首遵循的是文字学原则,部首是部内各字的义符,在字中的位置一般不确定(这是古文字在隶定过程中所约定俗成的),但在左右结构的字中,部首多在左;而设立检字部首遵循的是检字法原则,部首是部内各字共有的明显部件或笔画,不一定表义或表音,但往往有定位的趋势(多数在字的左、上或外部)。[1]另外,表义部首和检字部首不一定是绝对的,如果一个部首在部内大部分字中是表义(或只用于检字)的,那么就应将其看作表义(或检字)部首。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主要以小篆为正体,小篆在表义功能上虽然不及甲金文,但仍能据以分析汉字音义系统,因此《说文》所设立的540个部首主要是表义部首。
然而随着汉字字形的不断发展(隶楷化),其表义意味逐渐降低,很多部首已无法体现表义功能。检字部首正是适应了这种趋势而出现的。黎锦熙称辽代僧人释行均的《龙龛手镜》(以下简称《龙龛》)242部和明代梅膺祚的《字汇》214部为旧部首的两次“大改良”,[2]其主要原因便是二者采用了不少检字部首。比如《龙龛》中的“亠、天、爿”等。此外,还有一些字书在部首改良方面独具特色。比如唐代张参的《五经文字》(以下简称《五经》)设立“附部”:“水又作氵”,“手又作扌”,被后世字书采用。尽管如此,汉字部首在古代的改良仍然是相对缓慢的。直到19世纪末人们所尊奉的标准字典仍然是承袭《字汇》、《正字通》214部系统的《康熙字典》(以下简称《康熙》),当人们广泛地接触到西方文化,认识到汉字排检的不便后,才出现了多种多样新的部首方案。其中黎锦熙的“四系七起笔汉字新部首”120部系统影响较大。但在大陆地区得到广泛应用的还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几种方案。这主要包括《新华字典》(以下简称《新华》)(1966年以后各版)的189部,新版《辞海》的250部,1983年《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以下简称《部首表》)的201部(1998年又有修订稿),以及《汉语大字典》(以下简称《大字典》)等的200部[3]系统。在立部方面,《新华》继承了《五经》的一些做法,它用“艹、辶、阝(在左)、阝(在右)”等部取代“艸、辵、阜、邑”,将“氵、忄、扌”等从“水、心、手”等部中分立出来,这都很实用。新《辞海》对部首的改良因素很多,它增加了一些新部首,如“、、、”等。[4]由于它存在部首过多等不足之处,而且与传统部首相差较大,仍没有推广开。虽然在《大字典》编写之前就已公布了《部首表》,但《大字典》的200部没有完全采用《部首表》系统。与《部首表》相比,它减少了“业、黹”两部,增加了“ ”部。《部首表》自1983年公布以后,又根据各界的反馈意见,于1998年公布了修订稿,二者相比,后者在个别地方做了调整。这两表是国家有关部门所先后制定、发布的,具有高度的权威性。目前,“在辞书编纂、汉字各类标准的制订、计算机信息处理、图书检索等方面得到了广泛应用”。[5]
用检字部首编排的字典不同于传统的字书(如《说文》),其部首不再是为了分析和说明字义,而是为了使汉字排检方便。但上面提到的那些经过改良的部首系统多数并不完全是检字部首。因为它们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到传统字书的影响,事实上各家也不可能完全不顾文字学原则,单纯从检字法角度考虑,另设一套部首系统。但这也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由于各个系统在立部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各家的部首都不一样。笔者以为最接近真正检字部首系统的应该算黎锦熙的“四系七起笔汉字新部首”、[6]王竹溪的五十六部“新部首” [7]等,只可惜它们的影响相对不大。但这也正说明了这样一种情况:一个纯粹的检字部首体系如果用在字典编纂这样一个要求服务于大众的领域里,受习惯的影响,往往不容易被接受。不仅如此,即使是新《辞海》那样的以检字法原则为主,兼顾文字学原则的部首系统,在使用时也会因不合传统而显出种种不便。
与检字部首密切相关的汉字排检,从广义上说是现代汉字字序研究的问题,这里附带说明。它包括排字和检字两方面:排字是按照一定顺序将汉字排列起来;检字是根据某些规律和方法快速查找所需汉字。排字是检字的前提,检字是排字的目的,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现代汉字排检主要根据字音和字形。根据字音排检汉字,古代的韵书就是,在现代则包括民国时的注音字母和现在通行的汉语拼音系统。根据字形排检汉字,主要有部首法、号码法、笔形法、笔画法等,这些方法各有利弊,互为补充,往往无法互相替代。其中部首法是传统的方法,而使用部首法的同时又要结合其它方法。比如部首之间的顺序以及一部内各字之间的顺序确定一般还要用到笔画法、笔形法等。[8]部首法的一个重要用途就是编排字典,而字典的使用范围很广,由于受制约的因素很多,因此确定人们普遍认可的部首系统不太容易。但从目前的情况看,《部首表》201部系统的影响相对较大,汉字部首统一的立部问题基本可以以此为依据。
二、归部
与立部相似,汉字归部也采用这两种原则:文字学原则和检字法原则。根据文字学原则对汉字归部,称为据义归部,这类部首不仅是部中各字所共有的形体,而且也代表了其本义所从属的义类。而根据检字法原则对汉字归部,称为据形归部,它要求尽量选取每个字中确定部位的部件或笔画做部首,而不去管它在意义上与该字本义是否有联系。据义归部的方法是许慎的《说文》首创的,它将9353个汉字统系于540个表义部首之下。根据《说文》的规律,独体表义字往往直接作部首,合体表义字则取其主要表义偏旁作部首(也可直接作部首,如“此,从止,从匕”),形声字则取其义符作部首(也可直接作部首,如“放,从攴,方声”)。由于其目的是用来分析汉字的形体,说明汉字的本义,因此对于古文字(包括小篆)来说,采用据义归部是再合适不过的了。现在在编纂古文字编的时候仍多使用据义归部的方法,如容庚先生的《金文编》沿用《说文》540部系统,而日本学者岛邦男的《殷墟卜辞综类》则据义确立了164个部首,作为卜辞的纲目。
如上所述,随着汉字表义程度的降低,通过用隶书、楷书书写的汉字已无法直接探求其本义,也就无法彻底据义归部了,也就是说据形归部的出现是必然的事情,是顺应了汉字发展规律的。比如宋辽时期中国北方汉字使用比较混乱,俗字盛行,因此《龙龛》在汉字归部上进行了很大改良。其中“辨、辦、辮、瓣”等字不再依《说文》入“刀、力、糸、瓜”等部,而改入“辛”部。而《字汇·凡例》更是明确提出了“论其形不论其义”的归部原则。虽然《康熙》作者看出了“检阅既便”和“不失古人制字之意” [9]这对相互制约的矛盾因素,并且想对其进行调和,但结果还是在据义和据形之间做了折衷。不仅如此,二十世纪以来的很多字典实际上都是在据义与据形之间徘徊,差别只是程度的问题。比如新《辞海》改良较多,偏重于据形;《大字典》照顾传统,偏重于据义。而彻底的据形归部要求部首有定位。比如:黎锦熙的“四系七起笔汉字新部首”规定“部首一定在字的左上部(左方、上方、左上方)”,[10]因此诸如“邑、刀”等就不能做部首了,这种改良是比较彻底,但也不容易被接受。现在的问题是,归部偏重于据义的字典使用时要求读者具有一定的文字学知识,普通读者用不惯;而归部偏重于据形的字典一般也不能做到彻底,而且很多字的归部不合习惯,专业人士不喜欢。因此目前这两种倾向都无法让人满意,最好的解决办法是通过研究和分析,在二者之间找到最佳结合点:传统上归部合理的就依传统,不合理的要进行改良。
关于汉字归部还有一点需要注意:要分清一种部首系统在一部辞书中是同时用于排、检字还是只用于检字(关于汉字排检的含义,参看上文)。前一种情况往往应用于一些收字较多的大型辞书,比如《康熙》、《大字典》等,其正文就按各部顺序排列(排字),另附部首检字表(检字),二者相一致,这也是传统字书的特点。而后一种情况的正文则不按部首法(多按音序法)排列,比如《新华》、《现代汉语词典》(以下简称《现汉》)等,其部首仅用于检字表中(检字)。也正因为如此,《新华》(和《现汉》)可以采用“多开门”的方法归部(即有些字在检字表中归入两部或三部),以方便查检,但这同时也造成了在对其进行归部分析时失去了标准。[11]笔者以为,无论大、中、小型辞书,也无论正文按什么方法排序,在归部时都要做到字有定部,这样不但科学准确,而且也便于教学。
由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大陆地区随着汉字简化和字形规范化工作的进行,部首系统多样化,不统一,但目前在立部问题上已出现相对稳定的趋势,[12]归部问题则有待进一步研究。与此相比,台湾出版的各种辞书部首系统也有较多分歧。有人统计“在立部方面,根据台湾地区出版的20种常见的字典、辞典,有15种采用传统的214部,占75%。另外5种采用194部、213部和251部。在归部方面,往往同一个字在不同的字典中归入不同的部首”。[13]这说明在立部方面,台湾的部首系统多数继承了《康熙》214部体系,在归部方面则各不相同。由上文我们对大陆地区部首系统的分析可以推测,台湾地区通行的这几种部首系统同样是将文字学原则与检字法原则混同了起来。由此可见,这种情况是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同时也说明了它是有其存在依据的。笔者以为,既然两岸汉字“书同文”是信息时代的呼唤,是大势所趋,那么相应的部首系统也应该得到统一。学者们在讨论汉字“书同文”的同时,也应把汉字部首统一的问题考虑进去。笔者在此发出呼吁,希望有更多的人士都来关注“书同文”,都来关注部首统一,希望部首统一早日实现!
本文写作中得到陈燕师的热心指导和帮助,谨表谢意。
附:汉字部首系统归类表
┌ 表义部首 ─┐ ┌─── 《说文解字》、《类篇》540部
┌ 立部 ┤ ├ 文字学原则 ┐┌ 《龙龛手镜》242部
│ └ 检字部首 ┐│ ││ ……
│ ││ ││ 《字汇》、《正字通》、《康熙字典》等214部
部首 ┤ ││ ├┤ 《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189部
│ ││ ││ 新《辞海》250部
│ ┌ 据义 ──┼┘ ││ 《汉字统一部首表》201部
└ 归部 ┤ ├─ 检字法原则 ┘└ 《汉语大字典》、《汉语大词典》200部
└ 据形 ──┘ └─── “四系七起笔汉字新部首”120部等
【附注】
[1]由于汉字中形声字占多数,其中又以“左形右声”的字居多,因此很多字的表义部首和检字部首是相同的。
[2]见黎锦熙《国音字典 ? 序》,商务印书馆1948年版,转引自曹乃木《部首查字法的历史演进》。
[3]《汉语大词典》也采用200部系统,在单字归部上与《大字典》有区别。
[4]这些是黎锦熙“四系七起笔汉字新部首”中就采用了的。
[5]见《〈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修订说明》。
[6][10]参见苏培成《二十世纪的现代汉字研究》,第459-462页有关介绍。
[7]参见王竹溪《新部首大字典》,上海翻译出版公司电子工业出版社,1988年1月第1版。
[8]如先按笔画数由少到多排列,同笔画数的字再按“一、丨、丿、丶、乙”的顺序排列。
[9]见张玉书等《康熙字典·凡例》,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年12月第1版。。
[11]丁方豪《常用字归部异同的统计》就因为这个原因而没有统计《新华》189部系统。
[12]有消息称国家有关部门将公布第二次修订后的《汉字统一部首表》201部系统,作为规范部首,正式推广使用。
[13]见苏培成《二十世纪的现代汉字研究》,第565页。
主要参考文献
《中国大百科全书 ? 语言文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2年4月第1版。
苏培成《二十世纪的现代汉字研究》,书海出版社,2001年8月第1版。
苏培成《现代汉字学纲要》(增订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第2版。
《统一汉字部首表(征求意见稿)》,《文字改革》1983年第11期。
曹乃木《部首查字法的历史演进》,《语文建设》1993年第2期。
程养之《在谈实施统一部首的步骤》,《语文建设》1993年第2期。
程荣《汉字部首立部问题管见》,《语文建设》1993年第6期。
丁方豪《常用字归部异同的统计》,《语文建设》1994年第6期。
章琼《谈汉字统一部首的立部与归部》,《语文建设》1997年第8期。
《〈汉字统一部首表(草案)〉修订说明》,《语文建设》1998年第11期。
(天津师范大学文学院 陈家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