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篆——从石鼓到简牍的发展

来源 《语言文字报》 发布时间 2014-11-11

石刻文字既可以像青铜铭文一样长久保存,流传百世,又便于整治、刻凿和观赏,在纸张大量使用以前的很长时期,石刻文字始终是传载书法的最佳载体。先秦时期石刻文字遗存较少,除去一些石制器物上的零星刻文外,规模较大的只有诅楚文和石鼓文。诅楚文今已不存,因此石鼓文便成为我国现存最早的刻石文字。有人认为石鼓文是周宣王时的“猎碣”,有人认为是周成王时的故物,近人则考证为秦时代所制。石鼓共10件,分别刻有四言诗句,记述国君游猎的情况。石鼓上的刻字,与金文不尽相同,从格局上看,应该同属于大篆一系,但石鼓文十分严谨,也可以说是秦篆的直接源头。

石鼓文用笔趋近小篆,字距、行距大体整齐,行款较为工整,结体疏朗,朴厚雄浑,千余年的自然风蚀使其更添一种残破之美。唐代诗僧齐己把秦朝李斯到唐代李阳冰的小篆称为“玉箸篆”,其实这种篆书的特点从石鼓文开始就已具备了。石鼓文是大篆,秦朝刻石是小篆,它们之间关系十分密切。

唐至明代的文人对石鼓文推崇备至,但未有书家真正取法。在明代文彭之后,隆庆、万历年间,文人篆刻形成流派,才有人从篆刻的角度提出取法石鼓文。就书法来说,直到晚清吴昌硕的书法才算真正能够汲取石鼓文的精髓。

先秦时期除了甲骨文、金文和石刻文字之外,还留存一些墨迹,主要有简牍文字、帛书和盟书等。由于竹木简牍、丝帛容易腐烂,所以我们目前见到的最早的简牍和帛书都是战国时期的,而且主要集中在秦、楚两个国家。盟书一般写在玉石片上,这比写在竹木和丝帛上耐久,现在发现的最早的盟书是春秋晚期的。这些墨迹文字的内容包括古代书籍、官府文书、盟约誓词、私人信件等等,它们不仅生动地记录了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也为我们展示了先秦书法的风采。

简牍是古代的书写载体,在纸没有得到普遍应用以前,人们写作、记事、通信都用竹木简牍。

简有竹简和木简之分,是经过防腐等加工处理的细长的竹片或木片。简有长有短,长的不超过60厘米,短的大约20厘米,往往只有1厘米宽。古人在上面书写文字,一片竹简一般只能写一行字,为了记载更多的内容,人们就把这些单根的竹、木简用绳子连缀在一起,形成了“册”。甲骨文的“册”字写作“”,这是一个象形字,就像将很多条竹、木简用两道绳子编缀在一起的样子。简册是我国最早的书籍形式。牍又叫“版牍”,是比简稍宽的长方形木板,一般不用来抄写书籍,而是用于书写公私文书和信件。

将竹子、木料制成适宜书写的简牍,需要一定的加工程序。首先将竹、木制作成条状,然后刮削(尤其必须将竹节削平),使其平整划一;还要将书写面打磨光滑,以免晕墨。竹简还要“杀青”,就是将简中的水分用火烤干,以适宜书写而且防蛀;又有说法认为“杀青”是削去青皮,竹白书写字迹不易抹去。使用时一般将多枚简牍编连为简册,再进行书写,这样便于卷拢、铺展。传说孔子读《易经》,反复多遍,以致“韦编三绝”——编连简册的韦(熟牛皮)三度磨损断绝。

简牍时代正值汉字发生激烈变化的时期,字体由篆书向隶书发展。王国维在《简牍检署考》说:“上古简策书体,自用篆书,至汉晋以降策命之书亦无不用篆书。”“事大者用策,篆书,事小者用木,隶书。”我们今天见到的简牍文字与石鼓文并不完全一样,只是字架结构相同。简牍文的用笔已趋向平直,大多是篆书和隶书之间的过渡体。

(选自语文出版社高中书法教材《书法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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