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文熊 中国文字改革的先驱者

作者 东方白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554期 发布时间 2014-11-10

近代关注与投身汉字拼音改革的有识之士风起云涌,研究者通常把他们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假名系,一类是速记系,一类是拉丁系。拉丁系的代表人物就是朱文熊。

朱文熊(1883—1961),苏州昆山人。清光绪三十年(1904),经江苏巡抚端方的亲自选考出洋留学。在日期间,与鲁迅、许寿裳成为同窗好友。1914年任民国教育部(教材)编审员,与鲁迅等83人组成“通俗教育研究会会员”,后又任京师图书馆馆长。1919年被聘为“国语统一筹备会”会员,同期的会员还有蔡元培、胡适之和林语堂等。

在第一次“国语统一筹备会”会议上,朱文熊指出:“我国言(音)与文相离,故教育不能普及,而国不能强盛,泰西各国,言文相合,故其文化之发达也易。”

其实,在这一言论发表前的1906年,朱文熊就自创了一种“言文一致”的以拉丁字母排音的汉语拼音方案,来推进中国文字的改革。他写了一本书,叫《江苏新字母》。他把汉语分成三类:国文(文言文)、普通话和俗语(方言)。他不仅提出了普通话的名称,而且明确给普通话下了定义:“各省通行之话。”他主张采用拉丁字母给汉字注音,不必生造。

元、明、清以来,北京一直是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各地赴京应考、经商的人很多,天长日久,他们学会了北京话,但他们的北京话,却又杂有地方口音,人们就用“蓝青”比喻这种话不纯粹。

开始,这种话只在官场使用,所以称“官话”。后来,会说官话的人越来越多,称官话不合适了,民国初年开始叫“国语”。国语的名称问世不久,就有人反对。1931年,瞿秋白曾反对国语一词,并且对普通话做了比较科学的解释。

在1949年以前的几十年间,关于普通话的含义一直是不明确的,存在不同看法。朱文熊所提出的“汉语拼音”和“推广普通话”方案,一直未得到重视和推广。

新中国成立后,1955年10月召开“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和“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汉民族共同语的正式名称定为普通话,并同时确定了它的定义。

1955年10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为促进汉字改革、推广普通话、实现汉语规范化而努力》的社论,文中提到:“汉民族共同语,就是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的普通话。”

1956年2月6日,国务院发出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把普通话的定义增补为“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京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这个定义从语音、词汇、语法三个方面明确规定了普通话的标准,使普通话的定义更为科学、更为周密。其中,普通话三字的含义是“普遍”和“共通”的意思。

1958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公布了《汉语拼音方案》。在《六十年来中国人民创造汉字拼音字母的总结》报告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主任吴玉章充分肯定了朱文熊在我国汉语拼音发展当中的首创作用。

1959年5月14日,吴玉章亲笔致函朱文熊,褒奖他“数十年来致力于中国文字改革工作,对于文字改革工作付出了艰苦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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