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经文字》:一部辩证经传文字形体的字书

作者 边继芝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534期 发布时间 2014-11-08

《五经文字》是唐人张参撰写的一部辩证经传文字形体的字书。张参在新旧《唐书》中均无传。据有关文献资料推测,张参在唐开元年间被举为明经,大历初任司封员外郎,后授官国子司业。唐大历十年六月,张参奉诏校勘五经文字

《五经文字》以经传文字为考察范围,以经传文字中“字带惑体,音非一读”的字为考察对象,依据《说文解字》《字林》《经典释文》、石经及经典文献用字可靠的有形文字资料为正字标准,收录了经传中出现的疑难文字、别体、通行字体等3235种,依照偏旁部首排列,从正音、正形、正义、正用等方面加以校注。共分160部,合为三卷。每个文字都加注音,注音以反切为主,兼有直音。注音反切与《字林》相同。

《五经文字》不仅保存了丰富的中唐文献用字资料,而且为汉字发展史的研究和大型字典的编纂提供了可靠字样。重文辨析是《五经文字》的重要内容之一。张参将经过正字标准筛选的两个或三个“疑文或体”,以重文字组的形式收集到一起,作为辨正字组进行注解辨析。《五经文字》的重文根据性质不同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比给出《说文解字》小篆用字与石经、《字林》或《说文解字》古籀用字;另一类是于重文字组下标注“二同”字样。前者是同一古文字形体由于传承演变、隶定楷化的方式不同,而在楷书平面上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形体;后者大都是构形理据不同的异体,其中有的是构字部件不同的异体字,即音符或意符不同,有的则是造字方式不同形成的异体。这两类重文,不仅出现的形式不同,而且性质、意义迥异。

《五经文字》在汉字楷书规范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在经典的文字统一上起了很大的作用。以前出现的多种古体、别体,在《五经文字》出现后都变成了通行的楷体。唐文宗刻写石经时,将《五经文字》附于经末,至今仍完整地保存在陕西碑林博物馆中。

有专家认为,《五经文字》在分部上存在较大问题,有以形旁为部首者,又有以声旁为部首者,在一部中有些字把部首作为形旁,有些字则将部首作为声旁,造成了混乱。也有随意取舍偏旁的现象,如艹部、十部之字随意割取偏旁,为后人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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