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理识字的四条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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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理就是构字的理据。不同性质的文字,字理的表现形式不同。粗略地估计,现代汉字通用字中有字理的字接近50%。在识字教学时,对有字理的字可以充分利用字理,对没有字理的字不要生造字理。请看——
字理就是构字的理据。不同性质的文字,字理的表现形式不同。汉字是意音文字,它的字理表现在用意符表意、音符表音。字符能准确地表示字的意义和读音,就是有字理,反之就是没有字理。例如“沐”字,左边是水右边是木,读“mù”,意思是洗头。左边的水表示“沐”的意义与水有关,洗头要用水,右边的木表示“沐”字读木。像“沐”这样的字就是有理据字。又如“专”字,是“專”的草书楷化字,字形和专字的音义没有联系,就是无理据字。
粗略地估计,现代汉字通用字中有字理的字接近50%。在字理识字教学时,对有字理的字可以充分利用字理,对没有字理的字不要生造字理。
要研究汉字的字理,就要对汉字字形进行分析,以寻找不同路径。
第一,有些字的字形和字音、字义的联系比较明显,这样的字教师容易教,学生容易学。采用字理识字教学法会取得好的效果。
1.表意字(包含六书里面的象形、指事、会意)
例如:口,像嘴。瓜,像带有蔓的瓜。凹,洼下去。凸,鼓出来。刃,一点指明刀刃。吠,从犬从口,指狗叫。休,人靠在树旁,表示休息。灶,从土从火,指用土坯垒成的烧火做饭的设备。
2.形声字
例如:油,从水由声。本指水名,现在也指油脂。铝,从金吕声,指金属铝。搬,从手般声,指移动。枫,从木风声,指枫树。
3.表意部首。《说文》创立的部首绝大部分都是表意的字符。掌握了《说文》的部首就可以掌握由这些部首构成的汉字的字理。这是以简驭繁的好方法。
贝,本指贝壳,古代曾用来作为货币,用“贝”作部首的字多与财货有关。例如:贵、贱、赏、赐、资、贷、赔、赚。
金,本指铜,引申为金属的通称。用“金”作部首的字多与金属有关。例如:铅、锡、铙、钹、锅、釜、锹、镐。
艹,是艸的隶定字,本指草本植物。用“艹”作部首的字多与草本植物有关。例如:花、草、苞、苗、芰、荷、芬、芳。
示,甲骨文作,像祖先的神主。用“示”作部首的字多与祭祀、鬼神有关。例如:祝祷、神、怪、祸、福、祖、祠。
第二,汉字的部首古今有许多变化,现行的部首除了表意字符外,增加了一些非表意字符。因此在用部首说明字理时要区别表意字符和非表意字符。
下面例字所属的部首就是非表意字符。例如:
锦,指织锦,是从帛、金声的形声字,其中的金是音符,不是意符。
视,指看,是从见、示声的形声字,其中的“示”是音符,与祝祷里的“示”性质不同。
修,指修饰,是从彡(shān)、攸声的形声字,其中的“亻”是音符攸的组成部分,不是意符。
贼,指伤害,是从戈、则声的形声字,其中的“贝”是音符则的组成部分,不是意符。
第三,有些字只看现代字形无法说明字理,需要追溯古文字的字形。溯源一般追溯到小篆,当小篆还不能说明问题时,再向上追溯到金文和甲骨文。1.表意字
力,甲骨文作,像用来挖掘植物的尖头木棒,短画像踏脚的横木。
老,甲骨文作,像长发、持杖的老人。
兼,小篆作,像一只手拿着两把禾。
出,甲骨文作,像一只脚跨出了居住的地穴。
射,金文作,像用手张弓射箭。
香,小篆作,从黍从甘,指芬芳。在隶书楷书里,黍简化为禾,甘讹变为日,成为香。
2.形声字
年,小篆作,从禾、千声,指五谷成熟。在隶书楷书里,禾千讹变为年。
更,小篆作,从攴、丙声,指改变。在隶书楷书里,攴丙讹变为更。
思,小篆作,从心、囟声。在隶书楷书里,囟讹变为田,不再表音。
贵,小篆作,从贝、臾声。在隶书楷书里,臾讹变为,不再表音。3.假借。六书的假借是指借用同音或近音的字来表示另一个语素或词。字形表示的字义和文献里使用的字义不同。例如:
豆,指高脚的盛物器皿,借用来表示菽豆的豆。
莫,小篆作,从日,在茻中,指傍晚。借用为否定词,如“非请莫入”“莫不欢欣鼓舞”。另造从日、莫声的“暮”,表示傍晚。
亦,小篆作,从大,两竖指腋窝。借用为文言副词“也”,如“不亦乐乎”。另造从月(即肉)、夜声的腋,表示腋窝。
其,甲骨文作,指畚箕。借用为文言代词“他”“他的”,如“促其改过自新”。另造从竹、其声的“箕”,表示畚箕。
不要滥讲假借。假借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古音相同或相近,二是古籍里有实际用例。
第四,在现代汉语通用字里面,简化字大约占到1/3。简化字的来源十分复杂,多数来自古代的俗字。初级阶段的识字教学只教简化字,不必引入繁体字。对那些字理容易说清的简化字,教学中要注意联系字理。
例如:
态,形声字,从心、态声。
钟,形声字,从金、中声。
从,一个人跟随着另一个人。
笔,从竹从毛,竹做笔杆,毛做笔头。
对于那些符号代替的简化字,如包含符号“又”的凤、邓、劝、叹、汉、权、戏、观、欢、鸡、难等,包含符号“〤”的赵、风等,和通过草书楷化得到的简化字,如书、专、农、乐、东等,这些字的相关部分都是没有字理的。
字理识字,除了上面介绍的几种理解方式之外,有些字的字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对这样的字,教学时就不要去讲字理,以免引起歧义。例如:
古,《说文》:“古,故也。从十口,识前言者也。”《说文》分析不确。甲骨文里的“十”,表示的数字是七。《说文》的分析完全落空。裘锡圭认为“甲骨文‘古’字作,从‘口’,从‘毌’。毌就是盾牌。‘古’应该是坚固之‘固’的初文。”“古”表示往昔可能是它的假借用法。
享,《说文》:“享,献也。从高省,曰象进孰物形。”甲骨文、金文作。吴大澂认为“象宗庙之形。”徐中舒认为“象穴居之形。”“在楷书中则分化为烹、亨、享三个字。”到底像什么,如何分化为烹、亨、享,不易说清。
因,《说文》:“因,就也。从囗大。”“从囗大”是什么意思很难理解。《说文通训定声》引用江永的说法,认为:“(因)象茵褥之形,中象缝线文理。按即茵之古文。”这样的分析,在文献中找不到用例,和《说文》的“就也”也联系不起来。
(作者系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