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异体字处理看《通用规范汉字表》
有人统计过,“乱”的异体字有“亂”“乿”等60个,但都不具有区别词义的功用。汉字家族中,异体字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就是如同“乱”这样的简单异体字,或者叫等义异体字,也就是一一对应的异体字,收字54,678字的《汉语大字典》,有近12,000组异体字,即只在部分义项上形成异体关系,如在伙伴、伙同意思上,“夥”是“伙”的异体字,但当“多”解时,要写“夥”,不能写“伙”。
如何处理异体字,是《通用规范汉字表》(以下简称《字表》)必须面对的一个问题。
改原来的异体字为规范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二级字的“皙、瞋、噘、蹚”和三级字的“凓、勠”,都属改原来的异体字为规范字。
从“白”的“皙”,原来跟从“日”的“晳”一起,作为“晰”异体字淘汰。“皙”的意思是人的皮肤发白,字义单纯。孔子的弟子曾皙,反义取字为“点”,恢复“皙”为规范字,曾皙的名和字的关系得以显彰。章炳麟《菌说》“华种人无间于皙人,其可乎”,清楚地表明是说中国人和白种人。
“瞋”的核心意思是瞪大眼睛。《战国策·燕策》“士皆瞋目,发(fà)尽上指冠”,明确是跟眼睛有关的动作。杜甫《北征》诗“谁能即瞋喝”,意思是瞪着眼呵斥。而从“口”的“嗔”虽有发怒义,但字形结构不能表明动作跟眼睛有关。
“噘”从“口”,写“噘嘴”,词形跟词义相符,而写“撅嘴”,则无形中误导这个动作跟手有某种联系。
“蹚”读阴平tāng,用于“蹚地、蹚水”以及“蹚路”等。“趟”的基本意思是量词,读tàng。在常用意思和读音方面加以区分,利于日常应用。
“凓”的本义是寒冷。原来和意思为畏惧的“慄”一起合并于“栗”。现在恢复“凓”,表示因冷而发抖的“凛凓”和表示惧怕的“战栗(慄)”得以区分。而“战栗”见于《论语·八佾》“使民战栗”以及朱熹的《论语集注》,无须恢复“慄”字。
“勠”的意思是齐心合力,与意思是惩罚、杀身的“戮”没有关系。现在字形分立,各自字义明确。
以上六个字应该理解为全面恢复。字义单纯,不牵涉别的字。至于三级字“[恶] ”,字表注释明确限于读è的“二[恶] 英”等化学名词,“恶(ě)心”不能写“[恶] ”。
有条件地使用异体字
《通用规范汉字表》附件1“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列出对应的异体字794组1023个。里边有以往称为异体字的字39个。注释表明这些字是有条件使用的异体字,只可以在通用规范明确的情况下才可使用,日常应用中仍然是异体字。例如:
“昇”只限于姓氏人名,像宋朝人昇元中、毕昇,现代桥梁学家茅以昇等,也许南朝宋顺帝的年号“昇明”(477-479年)可以用,却不宜用于“升平”以及清朝所设升平署等。
“叚”,作为姓氏xiá,如徐霞客《滇游日记》所记“有居人叚姓者”,读jiǎ时不能写“叚”。
“脩”只限于“束脩”,即干肉义和意思相关的“脩金、脩脯、肴脩”,以及《左传》的“榛栗枣脩”等;虽然历代常用同“修”,但现在“修齐治平”“修身养性”等等不能写“脩”。
“谿”字,注解只说可用于姓氏人名,没有说及地名,这样浙江省的“慈溪”“兰溪”,不能恢复汉字简化以前的形式写“谿”。
至于“剋”读kēi,属北京方言用字,当初把“剋”合并入“克”,没有考虑它的读音,又不能或者不宜为“克”增加kēi音,于是“挨kēi、kēi架”以及“成天在家kēi书”等便无正常汉字可写。恢复“剋(kēi)”,而且同时明确规定,读kè时写“克”,如“克扣、克期完成”等,不能写“剋”。
凡此种种,可以解释为有条件地,或者叫有限制地使用的异体字。不宜笼统地说恢复了多少异体字。
有一些可以有条件地使用的异体字,还指明需要类推简化,如“颺”可以用于姓氏人名,但须类推简化作“飏”;“椏”可以用于姓氏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但须类推简化作“桠”。
现在语文生活当中繁简文本互转,特别是为适应海外读者,一些简体字文本需要改排繁体字本。由于一部分简化字不是只对应一个繁体字,转换错的现象时有所见,如把“乾隆”误转成“干隆”、“干净”误转成“幹淨”、“御用”误转成“禦用”、“饥饿”转成“饑餓”等。一部分注解就是针对这种情况加的。
异体字使用只限于地名、姓氏人名或科技方面实用或者便于应用,是研制《字表》的重要原则。三级字很多实际只用于地名、姓氏人名或科技方面,但这些是不可或缺的。
广东省吴川市有个梅菉,世世代代如此写,保留这个字,是对当地人的尊重;明朝叶盛的菉竹堂,可以仿照姓氏地名处理。
中国人很看重姓,有“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的俗语。有的姓十分偏僻,除用于姓氏,几乎不用于别处。如山东省有小部分人姓“[羔][礻](zhuó)”,三级字予以收录。
nìng作为姓氏,从来写“甯”,如春秋时代甯武子、甯戚,不姓“宁(寧)”。恢复“甯”,注释《春秋穀梁传》的晋代范甯,和明代参加修纂《永乐大典》的范宁(寧)也得以区分。
科技特别是传统的中医药学,有一些专用字不便或者不能更改,如《字表》保留了“劄”,用于所列举的“目劄”等,而日常仍然写“札记、书札”等。我国用文言记录的古籍浩繁,有种种情况的生僻字、异体字。立足于实用,就只能顾及属于中小学阶段的基础教育。专业阶段的文言用字,《字表》不予顾及。
(作者系北京大学出版社原编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