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知识产权保护亟待加强
在计算机时代,数字化中文字体是汉字书写文化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字体字库产业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够完善,大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薄弱,这一产业面临生存危机。上世纪90年代,我国字体字库设计研发企业有大大小小几十家,而如今10人以上规模的研发企业仅剩5家,并且处于勉强维持状态。为此,两会代表提交了多项有关字体字库著作权的提案议案,语言文字专家学者以及法律界人士也大声疾呼——
改革开放以来,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引起知识界、法学界等领域专家的广泛关注。《著作权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但是语言文字工作方面,怎样进行知识产权的保护,并非每个人都能认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随着语言文字观念更新变化,语言文字是一种资源的意识越来越强烈地影响这一领域的发展,语言产业的概念正在兴起,产业的链条也正在形成,势必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下面举两方面的例子,谈谈这个问题。
一个是关于电脑字体的著作权的保护问题。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汉字的字体由个体的书写已经演变成电子化字库的设计与开发,但是字体行业的知识产权至今未进入《著作权法》,还没有得到法律的应有保护,成为制约该行业发展的瓶颈。在中国,绝大多数人都不了解汉字字库字体的开发过程。很多人觉得它和工人盖楼一样,只需要付出耐心就够了,可是实际上字库字体的开发是一个非常需要创造力的工作。开发一款字体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盗版的猖獗和法律的空白,使很多款字体在开发后血本无归,字体行业的发展因而举步维艰。汉字字体开发遇到的另一个严重问题是字体设计人员流失严重。原有的设计人员纷纷改行,而新的设计人员却不愿意进入这一行业。其中主要原因是从事这个行业不能带来合理的收入,有些关键岗位的收入甚至不及普通白领。目前,从事字体设计的设计师全国加起来还不足一百人。人力不足使得这一行业的发展无法满足社会的巨大需求。
时至今日,字体开发的维权举步维艰。2008年,北大方正公司字库业务部发现:宝洁公司在飘柔洗发水瓶上的“飘柔”二字,用的正是该公司生产的“方正粗倩简体”。这种未经允许和付费的使用当然是侵权,方正字库业务部和宝洁公司的官司一打就是几年。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提出“字体是表意,并非表形”的观点,对方正公司的诉讼不予支持。事实上,宝洁所使用的“粗倩简体”恰恰是表形文字,和宝洁公司为飘柔洗发水的“飘逸柔顺”的定位非常适合。飘柔洗发水在海外使用的英文商标是专门付费设计的,但是宝洁公司却拒绝为“粗倩简体”的使用付费,这是因为我国的《著作权法》缺少相关的规定。
2012年4月,在国家版权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的时候,中国中文信息学会与北大方正公司发起了行业维权,要求在著作权法中明确字体设计属于美术作品,明确字库属于计算机软件。我们认为这个要求合理,应该得到《著作权法》的支持。
再一个是与语言文字相关联的音乐人著作权的保护问题。很多年前就有人说过中国大陆“唱片已死”,其实大陆唱片业的衰落与音乐人原创力的每况愈下有关。原创力越来越弱的主要原因,就是音乐人的著作权得不到保护。到2009年,我国CD唱片年销量相当于2003年的10%,只剩下1.3亿元。虽然唱片业在衰落,但与音乐相关的产业却在急速扩张。在网络、手机、电视、商场中,音乐变得就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据报道,2011年中国各种形态的数字音乐的总产值超过了300亿元,但让音乐人绝望的是,这个快速发展的市场,却与他们关系不大。在这个巨大的蛋糕中,唱片公司和词、曲作者能分得的收益还不到3%,在各国音乐人中所占比例最低。有关专家的调查表明,在美、日、韩等国,音乐内容方至少拿到总收益的70%,但在中国,大多数收益都让中间商以各种方式据为己有了。在这其中词、曲作者又是收益被剥夺得最厉害的“重灾区”。当音乐人生存都变得困难时,专注投入音乐创作的人也越来越少,原创力只会越来越弱,中国音乐界目前已经陷入严重的恶性循环之中。
没有著作权,哪有原创力?知识经济的核心竞争力,还是在文化和艺术原创力上。文化和艺术创新之本,又是对相关人才和权益的保护。这一切,都需要从保护文化和语言文字的著作权做起,只有培养起一个人人尊重著作权的社会环境,文化的原创力才能得到保护。中国的软实力要增强,文化要大发展大繁荣,没有对著作权的严格保护是很难做到的。盗版的猖獗得不到有效遏止,正能量得不到充分发挥,最终受害的不只是相关行业,而是整个国家和社会。加强对语言文字知识产权的保护已经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作者系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名誉会长、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