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汉字整理及现行字形差异
为适应社会语言生活对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大陆和台湾都对汉字进行了长期系统的整理。但由于经历的过程、遵循的原则不同,大陆规范字体和台湾标准字体还存在一些差异。如大陆写“丰”,而台湾作“丰”,即为典型一例。
汉字字形问题,从广义上讲,涉及繁简字、异体字、俗写字、错讹体和印刷用字,狭义上只是印刷字形问题。
在两岸隔绝不相往来的年代,大陆和台湾的汉字整理经过了不同的历程,获得了不同的结果,但目的都是应时而为,去异尚同,以求适应社会语言生活对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实际需要。两岸在这一领域的努力,也为消除或缩小两岸在汉字应用方面尚存的差异打下了基础。
20世纪50年代初,印刷用楷书铅字字形分歧严重。不仅宋体与楷体等字形多有不同,同属宋体,字形也多见歧异。为了开展字形整理工作,大陆文改会于1955年成立了“标准字形研究组”,从1955年历经十年努力,到1965年,文改会、文化部联合发布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字形表》推出以后,终结了印刷体字形使用混乱的现象,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印刷汉字字形的统一和规范。这是大陆在汉字字形整理上取得的重大成就。此后,1980年公布了《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GB2312),收国标字6763,全部用新字形。1988年颁布《现代汉语通用字表》,收录7000个通用字。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在《关于发布〈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的联合通知》中指出:《通用字表》依据《字形表》的字形标准,“印刷通用汉字字形即以此为准”。迄今为止,可以说大陆在人机和人际界面都成功推行了新字形。经过几十年的实践,社会和学术界对新字形反映良好,意见最少,历史肯定了这一成果的社会和人文价值。
在台湾,汉字字形的整理,也一直被列为语文规范化的一个重要内容。汉字在台湾叫做“国字”。有关研究和准备工作启动于20世纪70年代。
1979年台湾“教育部”公布了《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简称甲表),收入汉字4808个,决定试用三年,然后再加修订才正式颁布使用。1981年“教育部”又印制了《次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稿》(简称乙表),该表包括了一个罕用字表,简称丙表。甲乙丙三表共有15549个字。
1998年台湾“教育部”编印《国字标准字体宋体母稿》一书。该书序言指出:这个字体母稿所收宋体字18369个(原来三个字表的15549个加上2820个异体字),已对“所有笔画、笔形等问题”进行了“彻底规范”。这应该就是台湾现今最新的字形规范的依据。该书也重新刊布了1996年台湾“教育部”编订发布的《国字标准字体研订原则》。该《研订原则》规定了研订标准字体的“通则”和“分则”,前者主要是关于笔画结构的写法,后者是关于偏旁部首的写法。
按台湾最新字表中所确定的笔画结构和部件的标准写法,与大陆比较,去除相同和繁简对立的,两岸标准字差异类型,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种:
一、笔画形态的差异。如某些部位上竖与竖撇的差异。“非”字,大陆
字形中间是两竖。台湾左边一竖作竖撇,作“非”。“有”和“育”下面部件,大陆左右两边都作竖,台湾左边为竖撇。“一贯三”的结构,典型的如“丰”,两岸可见横与横撇的不同。“丰”“邦”的第一笔台湾均作撇,如“丰”。“害”字宝盖下的第一笔也作撇。而大陆很多作撇的,台湾为横。如“丢、反、比、化”(“比”和“化”右边撇为横)等字。有的差异细微到很难觉察,如“匡、匠、匣、匪”从“匚”,左下的折作方笔,而“匹、医、区、匿”一组从“匸”,其折为圆笔。大陆均作方折,不作区分。
二、笔画相对关系的差异。一是相对方向的变化,如“兌兑”上部由下开式变为上开式。大陆的“够”字,在台湾为“夠”,两部分左右位置相反。二是断与连的处理。“米”的四个点,台标准与中间的“十”不相连。“羞”“差”,台湾该组字头形若下面不出头的“羊”作“⺷”,伸向左下的一撇另作一笔,大陆则以一长撇上下连写。“虎”被包围的下部,台湾作“儿”,大陆作“几”,分开的左右两笔连接在一起,也类推到“唬”“琥”等字。把本是两笔书写的连作一笔也是断与连的一种,如“巨”字,台标准字属“工”部,左竖与下面的横是分写的,大陆连为一笔。再如出头与不出头的歧异。“女”的二三笔,台湾相交出头,大陆撇在横下部不出头。大陆“角”字内中一竖穿两横而下,台写法不出头(如大陆旧字形)。
三、部件构造形态的差异。在汉字各级构形单位体系中,部件是决定形体
差异的关键单位。两岸字形差异也主要体现在部件上。例如,大陆的草字头,新字形为“卄”,台湾保持大陆旧字形的形态,中间断开。大陆的“敬”左上调整为草字头,台湾作“卝”。“雨”作部件,大陆在里面写作四个小短横,台湾是四个点,如“雨(二三笔的竖和横折钩,作偏旁时分别改为点和横钩)。台湾“月”作部件的常用字包括“有服朋期朝朗望朦胧”,肉部字中大陆同“月”部偏旁,而台湾一律作“ ”,与“月”相别不混。
在汉字字形整理上,大陆注重简易,便于学习,台湾则多以字源字义为据,结果两岸字形多有差异。如台湾的“沒”,相应部位的部件大陆作“几”。两岸互相借鉴字形标准化成果,以期逐步达成汉字之“同”,应是不懈的追求。
如果把大陆和台湾规范前的字形叫“旧字形”,两岸汉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平台是相同的,但结果呈现的面貌有异(不计繁简和异体字的相关因素),其原因主要是两岸在字形规范上操作原则不同。
大陆1965年《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所遵循的标准是“同一个宋体字有不同笔画或不同结构的,选择一个便于辨认、便于书写的形体;同一个字宋体和手写楷书笔画结构不同的,宋体尽可能接近手写楷书;不完全根据文字学传统”。这就清楚地表明,大陆的原则是注重简易,考量的是是否便于群众学习。
台湾方面确定标准字的原则为“写法不牵涉笔画多少的,尽量照顾造字原理”。“尽量不违背造字原则,虽笔画极近似也区别不混,如‘甜’与‘刮’二字左偏旁不同”。(见《国字标准字体宋体母稿》,台湾“教育部”,1998)
以上归纳出的两岸字形的种种差异现象,大都可以从整理者对所谓字源字义传统的态度和由此制定的原则得到解释。
如“内”字,台湾写法中间为“入”,因为“内”的篆文“从冂、入”,是自外而入的意思。大陆为便于书写,作“人”,不作“入”。“丑”字中间横,大陆不出头;台湾标准形体中间一横必须出头,因篆文“丑”字象手之形。
坚守所谓的传统,实际也造成麻烦。如“别”和“拐”中的“另”,大陆与“另”字一致,上口下力;台湾以字源的原因,在右边时为上口下刀,作“ ”,在左下半则作撇和横折钩,横笔不出头,如“別”。这样大陆“别”“拐”“另”三字中的“力”,台湾新“国字”相应部位竟是三种不同的形态,非常烦琐,很不便于分辨和记忆。
其实,在旧字形的整理过程中,标准“国字”也作了一些变通,不尽以字源字义为据。“户”字按字源,旧字形上面应作一横,台湾新字形改为一撇。旧字形“者”字中间的一点,新“国字”已经省去。“俞”字及其作偏旁组成的字,不再取旧字形“兪”。
台湾字形标准化的成果,也不无值得大陆借鉴的地方。如台湾的“沒”,相应部位的部件大陆作“几”,这样“没”就易与“设”字相混,在“没有”和“设有”的词语组合前,很可能产生误解或理解犹豫。台湾的“敖”,左边为上“士”下“方”,组合上也较为合理。
两岸都有了自己字形标准化的成果,但也都有尚待完善的空间。社会信息化的发展以及两岸交流的扩大和深入,都在不断开拓汉字文化的视野,对我们提出新的要求。周有光先生曾提出语文发展变化的两条规律,就是“语言求通,文字尚同”。作为中华文明的薪传者,我们也不能仅满足于各自一边的“通”和“同”,在不久的将来应能逐步达成两岸之“通”、两岸之“同”。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