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称人的敬辞
“位”,《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解释为:量词,用于人(含敬意)。含敬意的词适宜用于他人,表示对人尊敬,有礼貌。如:“诸位”“各位”“三位来宾”。再看下面的例子:
(1)宋江答礼道:“两位大哥请起,这里正是哪里?不敢动问二位高姓?”(施耐庵、罗贯中《水浒全传》第三十六回)
(2)八一学校诸位老师钧鉴:……函授学校方面转给我诸位的信,回家细读,欣慰非常。(叶至善《叶圣陶答教师的100封信·22·答八一学校教员》)
很明显,例中用“位”的地方,都满含着对对方的敬意,态度谦恭而谨慎。但是,在日常使用中,人们往往忽略了“位”的敬辞身份,常用于自己,更有甚者,用于反面人物。请看下例:
(3)在出版业面临种种困难的今天,我作为一位不知名的作者,一本学术专著要想面世,真是谈何容易!
(4)有一些人在社会上混久了,总是喜欢给别人戴高帽,见人就叫“主任”或“某总”,发短信,上来就是“领导”。我的一个朋友有一次就让一个人下不来台,人家忙解释:“我就是一位记者,不是什么主任。”
(5)我是一位来自冰城的选手。
以上三例中都把含敬意的“位”用于自己,不免有自我敬重、自我抬举之意。在人际交往中,不论亲疏远近,人们对语言文字上的礼仪都是很敏感的。敬辞只宜用于对方或他人;用于自己,对人便是失敬,更是失礼,是很不得体的。
对令人尊敬的人,我们当然要用“位”,对令人憎恨的人,岂可用“位”?某报曾载一条关于警方抓捕抢劫团伙的消息。该文最后这样说:
(6)目前,五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拘。
含敬意的词,竟用于犯罪嫌疑人,模糊了敬辞的感情色彩,扼杀了敬辞的亮点。
“位”作为含敬意的量词,用于对方或他人,得体;用于自身,则对人失敬;用于反面人物,就是语用不当了。看来,使用语言,哪怕是一个小小的词,也不能疏忽了它的准确规范的用法,不能疏忽了它的感情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