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意”“大义”莫大意!
作者 刘配书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486期 发布时间 2014-10-27
《小说月报》2009年增刊原创长篇小说专号(3)刊发了作家李绵星的新作《瓷婚男女》。作品很好看,但其中也不乏用词不当之处,试举一例:
早晨一起床,奚雅刚睁开眼,孟嘉伟就问:我工作的事,妈和你说了?
说了。好事,我支持你去。奚雅认真地说。
真的?我以为你会拖我后腿呢。
其实我也舍不得你走,可是你老婆毕竟比别人多看了点儿书,知道孰轻孰重。
还是我老婆深明大意,家有贤妻是个宝啊。
此处的“大意”弄错了,该是“大义”才对。
“大意”和“大义”是两个读音完全相同而词义迥异的名词。“大意”的意思是“文字或讲话主要的或大概的意思”,如:段落大意、讲话的大意。“大义”的意思是“大的或有深度的道理”,如:微言大义、深明大义。“我老婆深明”的肯定不是“大概的意思”,而是“大道理”。“深明”与“大意”也不能搭配,说“略知大意”还行,说“深明其意”也可,但说“深明大意”显然不当。“大意”还能做形容词,意为“疏忽、不注意”,如:粗心大意、大意失荆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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