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语文规范的时空性看繁简字
先谈时间性。语文是交际工具,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同一种语文在不同的时期,结构和用法也会不同。对不同时期的语文进行规范,所使用的规范标准自然也不会完全相同,这是语文规范的与时俱进。如果不管语文的结构和用法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规范标准仍坚持不变,那这种规范必然要脱离现实,也脱离使用语言的民众,最后只有走向消亡。语文规范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这是毫无疑义的。当然,语文有继承性,可是别忘了语文还有变异性。只有继承没有变异,语文就成了死水一潭。下面我们从唐代颜元孙编的《干禄字书》中引用几条材料来说明这个问题,圆括号内的话是我的解释。
【聡聦聰】上中通,下正。诸从忩者并同,他皆仿此。(在唐代“聰”是正体,也就是规范体。到现代继承不变,不过“聰”已经简化为“聪”)
【猿猨蝯】上俗中通下正。今不行。(唐代以“蝯”为正,现代改为以“猿”为正,唐代的俗体变为现代的正体)
【鞋鞵、蛙鼃】并上通下正。(唐代以“鞵”“鼃”为正,现代以“鞋”“蛙”为正。“鞋”“蛙”比“鞵”“鼃”易学便用)
再谈空间性。地域方言和社会方言所用的语文规范常有不同。例如“凼”和“氹”音义相同,但是用法有别。大陆的粤方言区用“凼”,如:水凼、粪凼、凼肥;而港澳台用氹,如:氹仔岛。再如大陆与台湾分隔了几十年,语文应用有了不少差异。大陆用简化字、汉语拼音,台湾用繁体字、注音字母。“垃圾”大陆读lājī,台湾读lèsè。“暴露”大陆读bàolù,台湾读pùlù。这都是空间造成的规范差异。
下面我们从规范的时空差异看繁简字问题。汉字简化以前既没有简化字也没有繁体字,人们说的规范字就是自古沿用下来的传承字,也叫正体字。而包括简体字在内的俗字是不登大雅之堂的不规范字。在1949年以前的海峡两岸,都把自古传承下来的规范字叫正体字。大陆实行汉字简化后,简化字是规范字,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自然就变成不规范字。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因为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空间内,不能有繁简两种规范字并用或混用。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如:文物古迹,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等。据此保留或使用的繁体字又回归为规范字。有人不明白规范具有时空性,一听说繁体字是不规范字就火冒三丈,无法接受。他们想不通:“老祖宗留下来的、使用了上千年的字怎么成了不规范字!”其实,世界上哪有万古不变的东西,工作了一辈子的老同志不是也有退休的那一天吗?话虽然这么说,但把传承下来的规范字说成是不规范字,这个弯儿有时也确实不好转。我建议我们的正字法可以做一点调整,在规范字与不规范字之间,增加一个非规范字的术语。有了非规范字这个术语,我们就可以说:在今天的中国大陆,简化字是规范字,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是非规范字,错别字、“二简”字等是不规范字。已经简化了的繁体字与错别字、“二简”字毕竟还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