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简多繁”看汉字简化中的谬误现象
我们知道,一种文字的发展是要更加方便人们的使用,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道理。但是在汉字的简化过程中,却常常明显地违背这一常理,人为地创造出了一些复杂化的问题。当我们研究简化汉字中的“一简多繁”的问题时,就会发现其中有许多的乖谬现象,就是这样产生的。
例如:
以“斗”代替“斗”和“鬥”
以“发”代替“發”和“髪”
以“范”代替“范”和“範”
以“干”代替“干”、“乾”和“幹”
以“后”代替“后”和“後”
以“几”代替“几”和“幾”
以“姜”代替“姜”和“薑”
以“里”代替“里”和“裏”
以“了”代替“了”和“瞭”
以“沈”代替“沈”和“瀋”
以“松”代替“松”和“鬆”
以“台”代替“台”、“臺”、“檯”和“颱”
以“坛”代替“壇”和“罎”
以“纤”代替“纎”和“縴”
以“叶”代替“叶”和“葉”
以“余”代替“余”和“餘”
以“御”代替“御”和“禦”
以“岳”代替“岳”和“嶽”
以“云”代替“云”和“雲”
以“脏”代替“髒”和“臟”
以“征”代替“征”和“徵”
以“只”代替“只”和“隻”
以“制”代替“制”和“製”
以“准”代替“准”和“準”等等。
这里只列出了二十几组比较突出的,总共约有七、八十组之多。
为什么说它们是一种乖谬的现象呢?因为文字的产生,是为了便于人们之间思想意识的传播和交流,而人们创造文字的过程又是一个由少到多,由简单到复杂的逐步积累的过程。随着人类社会文化的发展和进步,所要通过文字交流的思想意识也愈来愈多,愈来愈复杂,越来越细致。如果文字的发展相对落后了,显得过于简单了,人们就会嫌它表达不出来,表达不细致,表达不明确,随之更多的具有新的表征的文字就会顺乎潮流地,不断地产生和运用起来。时代到了二十世纪,社会文化在飞速地发展了,而我们的一些文字学家却嫌文字的数量太多了,要加以缩减,要加以归并,要砍掉一批,这种作为不是和文字发展的客观规律背道而驰吗?不是有些乖谬吗?
在这里,我们可以作以下的一个分析。
当我们有两个字:“甲”字具有“甲”义,“乙”字具有“乙”义。人们在使用“甲、乙”二字时,会觉得很清晰,很方便,这时写(信息发送)者和读(信息接受)者都会很有效率。
如果把“甲、乙”两个字硬缩并成一个“甲”字,那么就会出现:“甲”字具有“甲”义,“甲”字又具有“乙”义。
在这里“甲、乙”两种字义你是缩并不了的,二者都还照样存在,只不过放进一个格子里罢了。形式上看来这是简化了,而实质上却是复杂化了。此时人们在认字时,虽然表面上只认识一个“甲”字就可以了,然而别忘了,在这一个“甲”字的认知中,你必须要在记忆和判别其所包含的“甲、乙”两种字义上更多地下功夫。更为甚者,当你作为一个读者时,你还要更加费力地去判断,别人写出的一个“甲”字,其含义到底是“甲”义还是“乙”义,判断错了就会产生误解。这到底是,使人们对文字的学习和使用更简单化了,还是更复杂化了?
如果把问题谈得更极致一些,你把同音的汉字干脆都归并简化成一个字,那不就更简单了吗?只要是碰到这个音,就写这一个字,多简单啊!可是没想到,这一个字所包含的许许多多的字义,你记得过来吗,分辨得清楚吗?写者在动笔时倒是很轻松了,可是对于读者而言,就得大费脑筋来判断猜测,甚至可能就根本读不懂写的是什么意思。这样一来,其结果不就造成了极度的复杂化!
不要以为上面的一段议论有些过于荒唐,其实它不正是上世纪初某些“大家”所热衷的汉字拉丁化的具体写照吗?勿庸讳言,这种理念是在我国后来的文字改革运动中,为一些人所传承下来了。
其所以会造成这样的一些谬误现象,就是因为在当年汉字改革运动中的一些无谓的折腾。现在有一种担心,以为如果再来消除那些存在的问题,不是又要重新折腾一次吗?其实,有什么好折腾的呢?只要去除那些不合理的改变,还原那些汉字本来合理的生态不就可以了吗?关键的问题还是,要不要认真负责地去改正已经产生的错误。
下面我们可以通过几个具体的字例,来看一看前面所谈到的那些谬误现象.
1.“斗”和“鬥”本来是风马牛完全不相及的两个字。只因为是一个音,就用“斗”代替了“鬥”,硬给“升斗”的“斗”字加上了“争打”的意义。你嫌“鬥”字复杂,可以用它的半个嘛,何必这么乱搅和呢!结果搞得,“一斗二升”会让人理解成“先斗争后升级”;成语“斗转星移”会让人误以为“斗争使星星转移了”;成语“气冲牛斗”会让人误以为“气一冲就使牛争斗起来了”;“斗彩瓷”会使人搞不懂“瓷器的色彩怎么会像粮食斗一样?”
2.“发”和“發”、“髮”,之中的后两个字,本来也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可是在汉字简化中,却由新创造的一个“发”字连结到了一起。这个“发”字是由“發”字的草书改造而成的,虽然它与“髮”字的下半部有些相似,但却与之本来毫无干系,结果被硬扯到一起,成了同一个字。这样生造的结果,当然会造出许多混乱来。例如,写“头发疼了”,这个“发”是指“毛发”还是“发生”?写“生发油”,这个“发”是“发展”还是“毛发”?当在简繁汉字转换时,出现“髮展經濟”、“恭喜髮財”和“理發館”等一类的的笑话,难道不也是这种混乱的体现吗!
3.“后”和“後”,之中的“后”在古汉字中常与“後”通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它一般就只用于“后妃、帝后”这一字义上,而很少用于“前后”的字义。这也是为了表达明确,防止产生混淆的需要,是文字发展进步的表现。可是在汉字简化中,不知为什么“专家”们却突发思古之幽情,把“后”这个老古董抬了出来代替“後”字,恢复了二义之间容易产生的混淆。这种作法,不能不说是一种违反文字历史发展规律的倒退。要说“後”字太复杂须要简化,也说不通,它只有九笔,而“后”字有六笔,折腾了半天也就只简了三笔,实在是莫名其妙!结果呢,人为地造成了许多混淆的可能性,让人会把“博士后”和“王后”加以类比;搞不清“后宫”是“王的后妃”的宫,还是“位于后面”的宫;在简繁转换时,还会使人写出“王後陛下”来。
4.“干”和“乾”、“幹”,本来也是相互毫不相关的三个字。把他们统一都写成一个“干”字,就只是为了写起来简单,而毫不顾及三种字义的相互混淆。这种简化的方法,应该说是毫无道理可言。它只能让人们在使用中耗费许多精力,去记忆三者的区别,去判别三者的不同,以免于造成困惑和误解。其实“乾”和“幹”的笔画也不算很多,一个11画,另一个13画,没有多复杂,可就非得将其简化不可。即使非要将其简化,那也不必都简化成一个字啊!其中的道理实在令人难以理解。经过如此的简化之后,其结果当然是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混淆。当你读到“干着别干等着”、“一截干树干”、“干干净了”、“不相干的干部干脆不干了”这样的一些词句时,不觉得挺费解的吗?当“干细胞”这一名称开始出现在媒体上时,大部分人都还以为是“脱过水”的细胞呢!这不就是此简化所造成的吗?其实简化了半天,“乾”字还是在用着,为什么不把“乾隆”也简化成“干隆”呢?
5.“纤”和“纎”、“縴”之中,“纎”和“縴”本来也是毫不相干的两个字,但在汉字简化中,却被一个新造的“纤”字代替了。要说是因为其读音相同所致,那也不对,二者的读音并不相同。首先“纎”的读音是“先”(有些地方读“千”),简化为“纤”从音上就不对。在此不对的基础上,又把“縴”字硬拉扯到一起,就更没有道理了。“縴” 不但在字音上和“纎”不相同,在字义上更完全不相同,甚至相反(一粗一细),在笔画上它又不很复杂,其使用率也不高,为什么要和“纎”字扯到一起来简化呢?也可能社会上有个别人曾把“縴”写成“纤”,那能成为理由吗?
6.“脏”和“髒”、“臟”这三个字中,“髒”和“臟”两个字本来也是毫不相关的,在汉字简化中,却用新造的一个“脏”字代替了。“庄”字原音“彭”(有平的意思),后来也成为“莊”的俗体,与“髒”、“臟”毫无关系,莫名其妙地被加上个“月”旁,就成了一个读音为zang的新字,就可以把“髒”和“臟”连结到一起而代表它们了。按“髒”和“臟”各自的字义,它们两个实在不应该连结在同一个简化字上。因为一个是指很不干净,很低下的状态,另一个则是指人体内部最要紧,最珍重,最需要保护的上等部位,二者在观念上有天地之别,怎么可以成为一个字呢!硬把“髒”和“臟”连结在一个简化字上,实际上就不可避免地,给人们造成了许多的错觉和混淆。当见到“内脏”和“脏器”等字词时,很可能就会理解为“内部不洁”和“不洁的器皿”。当读到“心脏脏了”时,那又该如何理解呢?
其实,“髒”和“臟”之所以被简化,不就是因为它们的笔画复杂吗?但是造成其笔画复杂的主体部分“葬”和“藏”却没有被简化,这不是很不通吗?如果真的按其简化规则,把“葬”和“藏”也都改成了“庄”,那可就麻烦了!“西藏”变成了“西庄”,成了全国最大的“庄”,比石家庄大得太多了;“葬园”变成了“庄园”,是活人不可以居住的“庄园”。
7.“里”和“裏”这两个字本来只是形声字的关系,在字义上毫不相关。硬将这两个字合到一起,以“里”代替“裏”,虽然少了一个字,但是在“里”这一个字里,却加进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字义。这就造成了许多的混淆,使人们在学习和使用中,需要花费更多的脑筋去分辨,其实是得不偿失,是有悖于文字随着社会信息交流的发展,而愈加精细化的自然规律。当你读着“和平里里边”、“一公里里外”、“到那里几里”等这样一些文字时,不感觉有些费劲和别扭吗?如果你读了“幾百公裏”这样的文字,又该作何感想?这难道不是此种简化所造成的混淆的影响吗?如果说,要按形声字来合并简化,那为什么又不把“理”、“哩”、“厘”、“鯉”等等都合并进去,就只是合并了一个“裏”字?那当然是因为,再继续合并下去,所要造成的混淆就更要大得多了。
字例举这几个就可以了。从中我们已经可以深切地体会到,简化汉字中这类失误的程度和范围,认识到其违背汉字历史发展规律的性质,从而认识到负责任地加以改正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