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简化很曲折,“识繁用简”更适宜
简体字同样能传承文化
汉字是记录汉语的重要工具,是中华文化亦即华夏文明的重要载体,由于它产生与使用的历史悠久,承载文化的方式独特(形音义的有机结合、丰富的形体造型),使它本身也成为一项文化,是华夏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汉字是一个复杂庞大的符号系统,它承载语义信息,用于思想的表达、人际的沟通与交流,具有超越时空的特性,突破地域,传承古今。这些功能和特性,不以它自身的形体演变为转移。因此,不论篆书、隶书、行书、楷书,不论所谓繁体字、简体字,都是可以用于传承文化的。那种认为只有繁体字(有的地方叫“正体字”)才能传承文化,简体字不能传承文化或有所局限的观点,是偏颇而不符合客观事实的。
不过,同样作为记录语言的符号系统,与其他语言所使用的文字相比,汉字还具有美学的特征,它丰富而变化多端的形体在书写实践中形成的书法艺术,为华夏文明所独有。实事求是地说,汉字字形的繁复,对于书法的表现是有利的;有人从这一点出发批评简体字,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理解的。我个人则一直认为:汉字的审美功能较之它的实用功能,毕竟是相对次要的。只要是足够程度的现代文明人,就人人都需要认识和使用(阅读和书写)汉字,但是其中有志于或能够成为书法家的,甚至真正懂得欣赏书法的,也毕竟是少而又少。因此,不能因为简体字在书法方面的相对“弱势”而抹杀简体字对于大众认知与书写方便快捷的实用性优点。况且我们的汉字政策也明确指出:“书法是一种艺术创作,无论写繁体字,还是写简化字,应尊重作者的风格和习惯,可以悉听尊便。”
汉字简化工作过程严谨而认真
汉字自产生及使用以来,可以说一直处于变化之中,这些变化从不同的角度来考察,是复杂多姿的,不排除个别情况下的形体繁化,如增加偏旁(云—雲,益—溢)、分工细化(如它、他、她之区别),等等,但是总的、大的趋势是简化。汉字产生这种总体简化趋向的根本原因,就在于书写符号系统的实用性,要求形体尽可能地简单,认知和书写方便快捷。当然这也遵循一定的、合适的度(形体表意和社会接受),而不是无限的和任意的。台湾文化评论人林谷芳先生说过:“汉字不是可以一简再简地一直简下去。”个中缘由,除了汉字演变中的“简易律”和“区别律”相互作用之外,汉字使用的相对稳定性也是非常必要的。1977年曾发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至1986年宣布废止,即是一个很恰当的例子。
现代意义上的汉字简化运动,并不是从新中国成立以来才开始的。早在1909年,后来成为《辞海》主编的陆费逵就在《教育杂志》上发表《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一文,主张使用笔画简单的“俗体字”,实际上就是简体字。1920年钱玄同在《新青年》发表《减省汉字笔画的提议》,1922年则在“国语统一筹备会”第四次大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并得到会议的一致通过。其后,在这个筹备会专家学者的持续努力下,当时的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35年8月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共324个字,其编选原则有三:“㈠依述而不作之原则;㈡择社会上比较通行之简体字,最先采用;㈢原字笔画甚简者,不再求简。”但是由于保守势力的反对,随即又“训令”:“简体字应暂缓推行。”实际上是“胎死腹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伊始,教育部于1950年就着手进行汉字简化的工作,1952年成立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即后来的“文改会”),1954年底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由“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1956年1月由国务院正式公布《汉字简化方案》,分为三个表,共收简化字515个,简化偏旁54个。后来加上“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类推出来的简化字,文改会于1964年编印了《简化字总表》,共收简化字2238个,期间除个别调整外,基本上使用至今。新中国汉字简化的历史依据与基本原则,我认为与20世纪30年代的《简体字表》一脉相承,只是又加上了“约定俗成,稳步前进”八个字。应该说,整个工作过程是认真的、严谨的。
“同音替代”有失简单,
应当提倡“识繁用简”
20世纪50年代的文字改革包括汉字简化工作,是在“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的精神下进行的,汉字简化在某些方面的考量和准备有欠周全。胡乔木在1986年曾说过:“《简化字总表》是经过研究和讨论的,但准备不够充分,多少有些早产。”
此外,没有吸收有些专家当时的不同意见,现在看来是正确的意见。例如我的老师中山大学容庚教授1955年撰写的《我对于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意见》,对《草案》中所说的“又有一些字,笔画很多而又没有简化的字,可以用笔画简单的同音字代替”表示了异议,指出:“把‘山谷’的‘谷’字来代替‘榖米’的‘榖’字,因而把一个通行的‘榖’字在书报上废除不用,对读者来说,也可能引起概念上的混乱。”
所谓“同音替代”的简化方法,是沿袭钱玄同《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中提出的“假借他字(如薑—姜、亁—干)”的方法,《简化字总表》中的“後—后、幾—几、髪—发、徵—征、範—范、澱—淀、蔔—卜、禦—御、鬆—松、麺—面、鹹—咸”等,均使用了笔画较少的同音字。现在所造成的繁简字认知和转换方面的问题乃至笑话,为学界和社会上识者所诟病。如有足够魄力、人力和物力对简化字进行调整,我认为应首先从这个“简繁一对多”的现状入手。
当前两岸四地交流日趋频繁,简体字和繁体字的差异给交流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和不便(包括文字信息处理)。前辈学者如任继愈曾提出“识繁写简”的主张,我是赞成的,并且尽力宣传和论述过。我认为更准确的提法应是“识繁用简”,一字之差,实有区别,这里就不展开说明了。一种观点认为这样做,会增加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我以为只要得法、适度,也不会成为问题的。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研究员、国家语委咨询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