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断代的五个时期与十个标准
董作宾(1895-1963),字彦堂,甲骨“四堂”之一。董作宾对甲骨学与殷商史的贡献是多方面的:“大龟四板”与“贞人”的发现;“十个断代标准”的提出;殷历的建构;甲骨文字的考释与解读;殷代地理的推测及制度的研究等。在与埃及文字的比较中,他证明甲骨文不是造字的开始,文字有更遥远的源头,这除了对文字学有影响外,也开拓了古代文化研究的另一途径。
董作宾之所以能够在罗、王之学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完全得益于他在甲骨文研究中使用科学考古学的方法,这一科学方法使其思维更为缜密,眼光更为开阔,更善于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董作宾书法及篆刻作品今存《平庐印存》一册。他的学术论文共约200篇,多存于《董作宾学术论著》(1962)及《平庐文存》(1963)。1978年艺文印书馆出版《董作宾先生全集》,共12册。
董作宾受“贞人”发现的激励,遂翻检从前著录及科学发掘的甲骨文材料,将见于同板的贞人搜集在一起作为“贞人集团”,再按照称谓等标准,定出贞人的先后时代。研究结果写成《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于1933年发表,揭开了甲骨学研究的新篇章。
在《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中,董作宾将盘庚迁殷至纣王灭亡这273年间的殷墟甲骨文,分为下述五个不同时期。即:
第一期:武丁及其以前 盘庚、小辛、小乙、(一世三王);
第二期:祖庚、祖甲(一世二王);
第三期:廪辛、康丁(一世二王);
第四期:武丁、文丁(二世二王);
第五期:帝亡、帝辛(二世二王)。
这五个不同时期,是用十项标准研究甲骨文得出的:世系、称谓、贞人、坑位、方国、人物、事类、文法、字形、书体。这十项标准犹如一把钥匙,为我们打开了看似混沌一团的十五万余片甲骨时代的大门,使其各归其主,有条不紊的划归五个不同时期,隶属八世十二王的名下。
世系就是商人祖先的世次,包括直系及旁系。这是判断甲骨文时代早晚的“纲”。
称谓就是占卜时王对自己亲属的称呼。用标示时王与各祖先关系的称谓判定甲骨文的时代是分期断代的一个重要标准。
贞人就是商王朝代表时王占卜并记事的史官。他们都是商王朝的知识分子,不同的贞人供职于不同的商王。
坑位指甲骨出土的地区,这一标准,只有在科学发掘之后才能树立。
以上所说世系、称谓、贞人、坑位四项标准中,前三项是甲骨文分期断代的基础,因而也有学者认为此三者是分期断代的第一标准。依据第一标准,我们可以定出一批时代明确的标准甲骨文片,既包括由称谓决定时期的甲骨文,又包括较多的由贞人可定时代的甲骨。再通过这批标准甲骨片的整理和归纳,派生出其他各项标准。
其他六项标准:方国,就是用每一时期甲骨上经常出现的方国名作标准,去判明一些甲骨的时代;人物,第一标准断代后所确定的不同时期人物;事类,即占卜的事情。每一时代的祭法和所祭的祖先神 都有不同;文法,卜辞的文法极为简单,然而由文法的随时变易,也可作为划定时期的标准;字形,每一时期,都有一些具有明显特征的字形;书体,即甲骨文的书写风格,董作宾概括为:第一时期雄伟,第二时期谨饬,第三时期颓废,第四时期劲峭,第五时期严整等。
由贞人的发现到断代研究十项标准的建立,是董作宾对甲骨学研究划时代的重大贡献。
董作宾将自己的《甲骨文断代研究例》三校稿寄往日本,郭沫若看后十分欣喜,遂取消了自己原在《卜辞通纂》后附卜辞断代表的设想,并在《卜辞通纂·后记》中对此稿予以很高评价。郭沫若还指出:“继王国维之后,在这一方面贡献最多的要算董作宾……由于董氏的研究,我们可以知道每一卜辞或每一片甲骨属于哪一王朝的绝对年代。这样更增加了卜辞的史料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