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振玉对甲骨学的第一大贡献

作者 金阳秋 来源 《语言文字报》第507期 发布时间 2014-11-08

在学者们发现并确认甲骨文后的近十年间,他们并不知道甲骨文的真正发现地。古董商为了独专其利,垄断甲骨出售行情,不肯告诉收藏家甲骨的出土地。他们声东击西地说出一些错误地点来蒙骗收藏者,生怕这些人自己去出土地收购,夺了他们的饭碗。

早期的甲骨收藏家,多是坐在家中等候上门求售,没有去实地察看,大都相信了古董商们的谎言。所以关于甲骨出土地,有许多说法:王汉章《古董录》说,其父王懿荣从古董商处得知,甲骨出自河南汤阴县境小商屯。刘鹗在《铁云藏龟》自序中云,甲骨出土在“河南汤阴县属之古羑里城”。孙诒让《契文举例》序中也说“迩年河南汤阴故羑城掊土得古龟甲”。罗振玉在知道甲骨确切出土地之前,在《集蓼编》曾言“估人讳言出卫辉”。据记载,端方曾把他收藏的甲骨作为礼品送人,用锦盒盛放,上面写着“洛阳出土”字样。
后来,罗振玉看到各家说法不一,就怀疑是古董商搞的鬼。为了找到真正的甲骨文出土地,罗氏数年之中多方访询,终于在1908年的一天,套出了醉酒的古董商范维卿的实话:甲骨的出土地在河南安阳洹滨的小屯村,即今安阳市西郊小屯村。而此时距发现甲骨文已有近十年之久。

1910年,罗振玉在《殷虚古器物图录序》中说:“光绪戊申,予既访知贞卜文字出土之地为洹滨之小屯,是语实得之山左估人范某。”在另一本书的序中进一步说:“……并询知发见之地乃在安阳县西五里之小屯,而非汤阴。其地为武乙之虚,又于刻辞中得殷帝王名讳十余,乃恍然悟此卜辞者,实为殷室王朝之遗物。”罗振玉根据出土地对甲骨文的时代、性质作出了正确的判断。

这是罗振玉对于甲骨学的第一大贡献。仅此一点,作为“甲骨四堂”之首的罗振玉就功不可没。

考证出甲骨文的确切出土地,至少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其一,扩大了甲骨文的搜求范围。学者不再只通过古董商收藏甲骨,也可以直接或派人到出土地大量收购。其二,减少了甲骨文资料的损失,有利于研究工作的开展。古董商出售甲骨,为了求得善价,多搜集骨大字多者,片小字少的往往遗弃不顾。知道了甲骨出土地,学者即可直接到小屯收购,使许多字少片小的甲骨不遭毁灭,资料损失得以减少或控制。其三,甲骨出土地的明确,也为后来科学发掘殷墟打下了基础,对中国现代考古学有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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