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肴
《康熙字典》
【未集下】【肉字部】
【未集下】【肉字部】
解释:
【唐韻】胡茅切【韻會】【正韻】何交切,𠀤音爻。
【說文】啖也。
【徐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
【玉篇】俎實。
【唐韻】胡茅切【韻會】【正韻】何交切,𠀤音爻。
【說文】啖也。
【徐曰】謂已修庖之,可食也。
【玉篇】俎實。
又啖肉也。
【廣韻】凡非穀而食曰肴。
【正字通】豆實俎醢也。
【詩·大雅】爾肴旣馨。
【前漢·王丹傳】載酒肴於田閒,𠋫勤者而勞之。
【集韻】或作餚。
【廣韻】凡非穀而食曰肴。
【正字通】豆實俎醢也。
【詩·大雅】爾肴旣馨。
【前漢·王丹傳】載酒肴於田閒,𠋫勤者而勞之。
【集韻】或作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