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妃
《康熙字典》
【丑集下】【女字部】
【丑集下】【女字部】
解释:
【廣韻】芳非切【集韻】【韻會】【正韻】芳微切,𠀤音霏。
【說文】匹也。
【總要】女與已身儔也。古𡣕御之貴,次于后者曰妃。
【禮·檀弓】舜葬於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
【廣韻】芳非切【集韻】【韻會】【正韻】芳微切,𠀤音霏。
【說文】匹也。
【總要】女與已身儔也。古𡣕御之貴,次于后者曰妃。
【禮·檀弓】舜葬於蒼梧之野,蓋三妃未之從也。
又太子之嫡室亦曰妃。
又天妃,水神。
【司馬光曰】水隂類,其神當爲女子。
【司馬光曰】水隂類,其神當爲女子。
又湘妃,竹名。其斑如淚痕,出古辢者佳,出陶虛山中次之。見【竹譜】。
又【集韻】盈之切,音怡。與姬同。衆妾總稱。
又【廣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滂佩切,音配。
【禮·曲禮】天子之妃曰后。【註】妃,配也。
【衛風·氓詩序】喪其妃耦。
【前漢·呂后紀】高祖微時妃。𠀤與配同。
或作𡝞。別作婜。
【禮·曲禮】天子之妃曰后。【註】妃,配也。
【衛風·氓詩序】喪其妃耦。
【前漢·呂后紀】高祖微時妃。𠀤與配同。
或作𡝞。別作婜。
又與婓通。詳婓字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