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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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酉集下】【里字部】
解释:
〔古文〕𡍴【唐韻】柱用切【集韻】【韻會】儲用切,𠀤音緟。
【說文】厚也。
【增韻】輕之對也。
【易·繫辭】夫茅之爲物薄,而用可重也。
【禮·王制】輕任幷,重任分。
又【廣韻】更爲也。
【博雅】重,再也。
又難也。
【戰國策】臣之所重處重留也。【註】重,猶難也。
【前漢·淮南王傳】文帝重自切責之。【註】如淳曰:重,難也。
又貴也。
【戰國策】張儀之殘樗里疾也,重而使之。【註】重,猶貴也。
又尊也。
【禮·祭統】所以明周公之德,而又以重其國也。【註】重,猶尊也。
又尚也。
【禮·緇衣】臣儀行不重辭。【註】重,猶尚也。
【疏】爲臣之法,不尚虛華之辭。
又數也。
【左傳·襄四年】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註】重,猶數也。
又甚也。
【禮·檀弓】子之哭也,壹似重有憂者。
【戰國策】今富摰能而公重不相善也。【註】重猶甚也。
又【淮南子·汜論訓】古者,人醇,工龎,商朴,女重。【註】女重,貞正無邪。
又【戰國策】軍重踵高宛。【註】重,輺重也。
【前漢·張耳𨻰餘傳】從閒路絕其輺重。
又星名。
【博雅】歲星謂之重星。
又縣名。
【前漢·地理志】重平縣,屬渤海郡。
又山名。
【山海經】有重隂之山。
又木名。
【博雅】重皮,厚朴也。
又【集韻】【韻會】柱勇切【正韻】直隴切,𠀤音𢝆。
【集韻】厚也,善也,愼也。
【五音集韻】多也。
【韻會】毛氏曰:凡物不輕而重,則上聲。因其可重而重之,與再重、鄭重,皆去聲。○按《說文》柱用切,厚也,卽與輕重義同。《集韻》柱勇切,愼也,卽與鄭重義同。上去雖有二音,𠀤無二義。古人三聲通用,必謂上去異訓,不可通押,此宋人拘泥之過也。
又【廣韻】直容切【韻會】傳容切,𠀤音褈。
【廣韻】複也,疊也。
【易·乾卦】九三重剛而不中。
【疏】上下俱陽,故重剛也。
【書·舜典】重華協于帝。
【禮·禮器】天子之席五重,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
【楚辭·九辯】豈不鬰陶而思君兮,君之門以九重。
又穀名。
【詩·豳風】黍稷重穋。
【傳】後熟曰重。
【釋文】重,直容切,先種後熟曰重。
又作穜,音同。
又多也。
【左傳·成二年】重器備。【註】重,猶多也。
【釋文】直恭切。
又累也。
【詩·小雅】無思不憂,祇自重兮。
【箋】重,猶累也。
【釋文】直龍切,又直用切。
又【爾雅·釋天】太歲在辛曰重光。
【釋文】直龍切。
又地名。
【左傳·僖三十一年】臧文仲往宿於重館。【註】高平方與縣西北有重鄕城。
【釋文】直龍切。
又車名。
【詩·衞風】猗重較兮。
【傳】重較,卿士之車。
【釋文】直恭切。
又屋承霤也。
【禮·檀弓】池視重霤。
【疏】重霤,屋承霤也,以木爲之。
【釋文】直容切。
又地名。
【左傳·襄十七年】衞孫蒯田于曹隧,飮馬于重丘。【註】重丘,曹邑。
又人名。
【書·呂𠛬】乃命重黎。
【傳】重卽羲,黎卽和。
【釋文】直龍切。
又姓。
【正字通】重黎之後,明有重省。
又神所依也。
【禮·檀弓】重主道也。【註】始死未作主,以重主其神也。重旣虞而埋之,乃復作主。
【疏】言始死作重,猶若吉祭本主之道。主者,吉祭,所以依神。在喪重亦所以依神,故云重主道也。
又【正韻】徒紅切,音同。與穜同。穀名。
又與童同。
【禮·檀弓】與其鄰重汪踦往,皆死焉。【註】重當爲童未冠者之稱。
【釋文】重,音同。
又【正韻】之仲切,音衆。
【前漢·匈奴傳】不如重酪之便美。【註】重,乳汁也。本作潼。
又【韻補】叶直良切,音長。
【道藏歌】神暢感寂庭,默思徹九重。靈歌理冥運,百和結朱章。 考證:〔【禮·緇衣】臣儀𠛬不重辭。〕
謹照原文𠛬改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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