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咏
《康熙字典》
【丑集上】【口字部】
【丑集上】【口字部】
解释: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爲命切,音泳。
【說文】本作詠,歌也。
【前漢·東方朔傳】彈琴其中,以咏先王之風。
【禮·文王世子】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咏焉。【註】發咏,謂以樂納之。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爲命切,音泳。
【說文】本作詠,歌也。
【前漢·東方朔傳】彈琴其中,以咏先王之風。
【禮·文王世子】適饌省醴,養老之珍具,遂發咏焉。【註】發咏,謂以樂納之。
又【集韻】或作永。
【詩·魏風】誰之永號。
【釋文】作咏。○按《玉篇》《廣韻》諸書本作咏。《字彙》作咏,从二水,附六畫,非,今攺正。咏字右从二水作,不从永。
(詠)【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爲命切,音泳。
【說文】歌也。
【玉篇】長言也。
【增韻】詠歌謳吟也。
【書·益稷】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
【傳】以合詠歌之聲也。
【爾雅序】敘詩人之興詠。
【疏】詠者,永言也。
【前漢·藝文志】詠其聲謂之歌。
【詩·魏風】誰之永號。
【釋文】作咏。○按《玉篇》《廣韻》諸書本作咏。《字彙》作咏,从二水,附六畫,非,今攺正。咏字右从二水作,不从永。
(詠)【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爲命切,音泳。
【說文】歌也。
【玉篇】長言也。
【增韻】詠歌謳吟也。
【書·益稷】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
【傳】以合詠歌之聲也。
【爾雅序】敘詩人之興詠。
【疏】詠者,永言也。
【前漢·藝文志】詠其聲謂之歌。
又鳥鳴亦曰詠。
【陸機·悲哉行】耳悲詠時禽。【註】禽聲應時而變也。
【陸機·悲哉行】耳悲詠時禽。【註】禽聲應時而變也。
又通作咏。
【史記·樂書】歌詠其聲也。
【禮·樂記】作歌咏。
【史記·樂書】歌詠其聲也。
【禮·樂記】作歌咏。
又【說文長箋】省作永。
【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
【書·舜典】詩言志,歌永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