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效
《康熙字典》
【卯集下】【攴字部】
【卯集下】【攴字部】
解释:
【廣韻】胡敎切【集韻】後敎切【韻會】後學切,𠀤音校。
【說文】象也。
【玉篇】法效也。
【廣韻】學也。
【增韻】放也。
【易·繫辭】效法之謂坤。
【左傳·莊二十一年】鄭伯效尤。
【廣韻】胡敎切【集韻】後敎切【韻會】後學切,𠀤音校。
【說文】象也。
【玉篇】法效也。
【廣韻】學也。
【增韻】放也。
【易·繫辭】效法之謂坤。
【左傳·莊二十一年】鄭伯效尤。
又【禮·曲禮】效馬效羊者,右牽之。【註】效,猶呈也。
又【左傳·文八年】效節於府人而出。【註】效,猶致也。
又【左傳·昭二十六年】宣王有志,而後效官。【註】效,授也。
又【廣韻】效驗也。
【前漢·藝文志】儒者,己試之效。
【前漢·藝文志】儒者,己試之效。
又【廣韻】效力也。
【前漢·韓信傳】願效愚忠。
【前漢·韓信傳】願效愚忠。
又【類篇】一曰功也。
【前漢·尹賞傳】追思其功效。
【前漢·尹賞傳】追思其功效。
又【增韻】勉也。
【韻會】一曰具也。
【九經字樣】作効者訛。
【韻會】效,亦作傚。禮韻續降效力之效與倣傚之傚不同,許雙押。
【韻會】一曰具也。
【九經字樣】作効者訛。
【韻會】效,亦作傚。禮韻續降效力之效與倣傚之傚不同,許雙押。
又【集韻】吉了切,音皎。
【揚子·方言】效烓,明也。
【揚子·方言】效烓,明也。
又下巧切,音佼。事露也。
【說文】从攴作效。效字原从攴作。
【說文】从攴作效。效字原从攴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