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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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字典》
【辰集中】【木字部】
解释:
〔古文〕𨬛𤲽【唐韻】【正韻】古孝切【集韻】【韻會】居效切,𠀤音敎。
【說文】木囚也。
【徐曰】校者,連木也。
【易·噬嗑】屨校滅趾。
【疏】謂梏其行,卽械也。
又角也,報也。
【論語】犯而不校。
又考校。
【禮·學記】比年入學,中年考校。
又比校。
【周禮·天官】小宰比官府之具。【註】比校次之。
【疏】使知善惡足否也。
又檢校。
【前漢·食貨志】貫朽而不可校。
又遮木以闌禽獸曰校。
【漢成帝紀】大校獵。
又訂書曰校。
【前漢·劉向傳】詔向校中五經秘書。
又【小爾雅】戰交曰校。
又【唐韻】【韻會】胡敎切【集韻】後敎切【正韻】胡孝切,𠀤音效。學宮名。夏曰校。校者,敎也,鄕學爲校。
【左傳·襄三十一年】鄭人游于鄕校,以論執政。
【前漢·平帝紀】郡國曰學,侯國曰校。
又支木爲欄格以養馬曰校。
【周禮·夏官·校人之職】六廏成校,校有左右,爲十二閑。
又軍部有闌格者亦曰校。
【前漢·百官表】司隷校尉,城門校尉。
【𠛬法志】內增七校。
【釋名】校,號也。將帥號令之所在也。
又姓。
【統譜】唐校傑,天寶中士曹。
又【集韻】吉巧切【韻會】【正韻】古巧切,𠀤音絞。疾也。
【周禮·冬官考工記】《弓人》:引之則縱,釋之則不校。
又【集韻】【類篇】𠀤何交切,音肴。枋也。豆中央直者爲校。
【禮·祭統】夫人薦豆執校。
又【集韻】下巧切,音骹。几足也。俎几之下橫木爲足者。
【禮·士昏禮】主人拂几授校。【註】胡飽切。
又【集韻】丘交切,音敲。義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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