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汪
《康熙字典》
【巳集上】【水字部】
【巳集上】【水字部】
解释: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烏光切,音尫。
【說文】深廣也。
【淮南子·俶眞訓】汪然平靜,寂然淸澄。
【後漢·黃憲傳】叔度汪汪若千頃波。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𠀤烏光切,音尫。
【說文】深廣也。
【淮南子·俶眞訓】汪然平靜,寂然淸澄。
【後漢·黃憲傳】叔度汪汪若千頃波。
又池也。
【通俗文】停水曰汪,池之汙濁者。
【揚子·方言】楚謂之汪,閩謂之洋。
【左傳·桓十五年】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
【通俗文】停水曰汪,池之汙濁者。
【揚子·方言】楚謂之汪,閩謂之洋。
【左傳·桓十五年】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
又大貌。
【晉語】汪是土也。
【晉語】汪是土也。
又【楊萬里·擬楚辭】誕寘之祝融之汪。【註】謂南海也。
又水名。
【水經注】潢水一名汪水,與洈水合,至沛入泗。
【水經注】潢水一名汪水,與洈水合,至沛入泗。
又姓。
【廣韻】汪芒氏之後。
【姓苑】新安人。
【廣韻】汪芒氏之後。
【姓苑】新安人。
又【廣韻】紆往切【集韻】嫗枉切,𠀤音枉。
【後漢·郡國志】汪陶,縣名。屬鴈門。
【前漢志】作𣳫。
【後漢·郡國志】汪陶,縣名。屬鴈門。
【前漢志】作𣳫。
又【廣韻】烏浪切【集韻】烏曠切,𠀤音䤑。停水臭也。或从廣作瀇,从枉作㳹。
又【集韻】烏宏切。與泓同。水貌。
【說文】作𣳫。
考证:
〔【後漢·黃憲傳】叔度汪汪若千頃陂。〕
謹照原文陂改波。
〔【左傳·桓十五年】蔡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
謹照原文蔡仲改祭仲。
【說文】作𣳫。
考证:
〔【後漢·黃憲傳】叔度汪汪若千頃陂。〕
謹照原文陂改波。
〔【左傳·桓十五年】蔡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
謹照原文蔡仲改祭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