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瓦
《康熙字典》
【午集上】【瓦字部】
【午集上】【瓦字部】
解释:
【唐韻】【集韻】【正韻】𠀤五寡切,音邷。
【說文】土器已燒之總名。
【廣韻】古史考,夏時昆吾氏作瓦。
【史記·龜箂傳】桀爲瓦室。【註】世本曰:昆吾作陶。張華博物記亦云:桀作瓦,蓋是昆吾爲桀作也。
【史記·廉頗傳】秦軍鼓譟勒兵武安,屋瓦盡震。
【正字通】後世瓦制不古,其類非一。漢武故事,起神屋以銅爲瓦,漆其外。
【唐韻】【集韻】【正韻】𠀤五寡切,音邷。
【說文】土器已燒之總名。
【廣韻】古史考,夏時昆吾氏作瓦。
【史記·龜箂傳】桀爲瓦室。【註】世本曰:昆吾作陶。張華博物記亦云:桀作瓦,蓋是昆吾爲桀作也。
【史記·廉頗傳】秦軍鼓譟勒兵武安,屋瓦盡震。
【正字通】後世瓦制不古,其類非一。漢武故事,起神屋以銅爲瓦,漆其外。
又吳國傳,大秦國王宮殿水精爲瓦。
又明皇雜錄,虢國夫人恩寵傾一時,奪韋嗣立宅,以廣其居。後復歸韋氏,因大風折屋,墜堂上,不損。視之,瓦皆堅木也。
又王縉傳:五臺山祠鑄銅爲瓦,金塗之。
又【詩·小雅】載弄之瓦。
【傳】瓦,紡塼也。
【傳】瓦,紡塼也。
又【儀禮·燕禮】公尊瓦大兩。【註】大音泰。瓦大,有虞氏之尊也。
又【左傳·昭二十六年】射之中楯瓦。【註】瓦,楯脊。
又瓦合。
【禮·儒行】毀方而瓦合。【註】呂氏曰:陶者爲瓦,必圓而割,分之則瓦,合之則圓,而不失其瓦之質。
【禮·儒行】毀方而瓦合。【註】呂氏曰:陶者爲瓦,必圓而割,分之則瓦,合之則圓,而不失其瓦之質。
又瓦解。
【史記·匈奴傳】其困敗則瓦解雲散矣。
【史記·匈奴傳】其困敗則瓦解雲散矣。
又人名。
【左傳·昭二十三年】楚囊瓦爲令尹。【註】囊瓦,子囊之孫子常也。
【左傳·昭二十三年】楚囊瓦爲令尹。【註】囊瓦,子囊之孫子常也。
又地名。
【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瓦屋,周地。
【春秋·隱八年】宋公齊侯衞侯盟于瓦屋。【註】瓦屋,周地。
又【定八年】公會晉師于瓦。【註】瓦衞地。
【後漢·郡國志】東郡有瓦亭。
【後漢·郡國志】東郡有瓦亭。
又【廣韻】五化切【集韻】吾化切,𠀤音迓。
【廣韻】泥瓦屋。
【集韻】施瓦於屋也。
【廣韻】泥瓦屋。
【集韻】施瓦於屋也。
又【集韻】【韻會】𠀤五委切,音頠。屋甃也。
【莊子·騈拇篇】騈於辯者,纍瓦結䋲竄句。【註】瓦,五委反。當作丸。
【莊子·騈拇篇】騈於辯者,纍瓦結䋲竄句。【註】瓦,五委反。當作丸。
又【韻補】叶阮古切,音五。
【韓愈·元和聖德詩】皇帝儉勤,盥濯陶瓦。斥遣浮華,好此絺紵。
【韓愈·元和聖德詩】皇帝儉勤,盥濯陶瓦。斥遣浮華,好此絺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