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粟
《康熙字典》
【未集上】【米字部】
【未集上】【米字部】
解释:
〔古文〕𥾄𥸫𥹟𠧼䅇【廣韻】相玉切【集韻】【韻會】須玉切【正韻】蘇玉切,𠀤音涑。
【說文】嘉穀實也。
【韻會小補】粟爲陸種之首,米之有甲者。
【書·禹貢】四百里粟。
【周禮·地官】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閒粟。【註】耡粟,民相助作,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稅粟也。屋粟,民有田不耕,所罰三夫之稅粟。閒粟,閒民無職事者所出,一夫之征粟。
【爾雅·釋草註】秫謂黏粟,與穀相似,米黏。北人用之釀酒,其莖稈似禾而粗大。
〔古文〕𥾄𥸫𥹟𠧼䅇【廣韻】相玉切【集韻】【韻會】須玉切【正韻】蘇玉切,𠀤音涑。
【說文】嘉穀實也。
【韻會小補】粟爲陸種之首,米之有甲者。
【書·禹貢】四百里粟。
【周禮·地官】旅師掌聚野之耡粟、屋粟、閒粟。【註】耡粟,民相助作,一井之中所出,九夫之稅粟也。屋粟,民有田不耕,所罰三夫之稅粟。閒粟,閒民無職事者所出,一夫之征粟。
【爾雅·釋草註】秫謂黏粟,與穀相似,米黏。北人用之釀酒,其莖稈似禾而粗大。
又地名。
【穀梁傳·文十年】及蘇子盟于女粟。
【前漢·地理志】左馮翊屬縣粟邑。【註】莽曰粟城。
【水經注】睢水,又東逕粟縣。
【穀梁傳·文十年】及蘇子盟于女粟。
【前漢·地理志】左馮翊屬縣粟邑。【註】莽曰粟城。
【水經注】睢水,又東逕粟縣。
又水名。
【水經注】居庸縣故城,魏上谷郡治,有粟水在焉。
【水經注】居庸縣故城,魏上谷郡治,有粟水在焉。
又官名。
【史記·孝景紀】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
【史記·孝景紀】更命治粟內史爲大農。
又國名。
【北史·魏明帝紀】大延元年八月,粟特國遣使朝貢。
【北史·魏明帝紀】大延元年八月,粟特國遣使朝貢。
又姓。袁紹魏郡太守粟舉。
又沙謂之粟。
【山海經】柜山有英水,中多丹粟。【註】細丹沙如粟也。
【山海經】柜山有英水,中多丹粟。【註】細丹沙如粟也。
又【廣東新語】連山有八排猺,自稱猺丁,曰八百粟。
又叶思積切。
【韓愈·進學解】月費俸錢,歲靡廩粟。子不知耕,婦不知織。
本作𥻆。
【韓愈·進學解】月費俸錢,歲靡廩粟。子不知耕,婦不知織。
本作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