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絘
《康熙字典》
【未集中】【糸字部】
【未集中】【糸字部】
解释:
【廣韻】【集韻】𠀤七四切,音次。
【說文】績所緝也。
【周禮·地官·廛人】掌斂市絘布。【註】絘布,列肆之稅布。
【廣韻】【集韻】𠀤七四切,音次。
【說文】績所緝也。
【周禮·地官·廛人】掌斂市絘布。【註】絘布,列肆之稅布。
又【集韻】津私切,音咨。疾二切,音自。義𠀤同。
考证:
〔【周禮·地官·廛人】掌斂布絘布。〕
謹照原文斂布改斂市。
考证:
〔【周禮·地官·廛人】掌斂布絘布。〕
謹照原文斂布改斂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