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选择:杀
殺
《康熙字典》
【辰集下】【殳字部】
【辰集下】【殳字部】
解释:
〔古文〕𢁛𢽅𢿹𢽆𢼡𢿔𧤿【唐韻】所八切【集韻】【韻會】【正韻】山戛切,𠀤音煞。
【說文】戮也。
【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
【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古文〕𢁛𢽅𢿹𢽆𢼡𢿔𧤿【唐韻】所八切【集韻】【韻會】【正韻】山戛切,𠀤音煞。
【說文】戮也。
【周禮·春官】內史掌王之八柄之法,以詔王治。五曰殺。
【疏】太宰有誅無殺。此有殺無誅者,誅與殺相因,見爲過不止,則殺之也。
又【秋官】掌戮,掌斬殺賊諜而搏之。【註】斬以鈇鉞,殺以刀刃。
又【爾雅·釋詁】殺,克也。
【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郭註】隱元年公羊傳曰:克之者何,殺之也。
又獲也。
【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禮·王制】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註】殺,獲也。
又同死。
【孟子】凶年不能殺。
【孟子】凶年不能殺。
又忘也。
【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莊子·大宗師】殺生者不死。【註】李軌云:殺,猶亡也。亡生者不死也。崔云:除其營生爲殺生。
又薙草曰殺。
【禮·月令】利以殺草。
【禮·月令】利以殺草。
又霜殺物曰殺。
【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
【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春秋·僖三十三年】隕霜不殺草。
【左傳·桓五年】始殺而嘗。
又以火炙簡爲殺靑。
【後漢·吳佑傳】欲殺靑𥳑,以寫經書。【註】殺靑者,以火炙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後漢·吳佑傳】欲殺靑𥳑,以寫經書。【註】殺靑者,以火炙𥳑令汗,取其靑,易書,復不蠹,謂之殺靑。亦爲汗靑,義見【劉向·別錄】。
又矢名。
【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
【周禮·夏官·司弓矢】殺矢、鍭矢,用諸近射田獵。【註】殺矢,言中則死。
又【考工記】冶氏爲殺矢,刃長寸,圍寸,鋌十之。
又刷也。
【釋名】摩挲猶抹殺。
【釋名】摩挲猶抹殺。
又【集韻】【韻會】𠀤桑葛切,音薩。散貌。
【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史記·倉公傳】望之殺然黃。【註】徐廣曰:殺,蘇葛反。正義曰:蘇亥反。
又掃滅之也。
【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前漢·谷永傳】未殺災異。
又騷殺,下垂貌。
【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張衡·東京賦】飛流蘇之騷殺。
又【集韻】私列切,音薛。與𨇨同。蹩𨇨,旋行貌。
【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莊子·馬蹄篇】蹩躠爲仁。向崔本作弊殺。
又【廣韻】【集韻】【韻會】𠀤所界切,音鎩。降也,減削也。
【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
【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周禮·秋官·象胥】國新殺禮,凶荒殺禮。
【禮·大傳】五世而緦殺同姓也。
又【禮器】禮不同,不豐不殺。
又【正韻】所賣切,音曬。義同。
又毛羽敝曰殺。
【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詩·豳風·予羽譙譙傳】譙譙,殺也。
又【周禮·天官·瘍醫】劀殺之劑。【註】殺謂以藥食其惡肉。
又噍殺,音也。
【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禮·樂記】其哀心感者,其聲噍以殺。【註】噍則竭而無澤,殺則減而不隆。
又剪縫也。
【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𧜁。
【論語】非帷裳,必殺之。亦作𧜁。
又韜屍之具,上曰質,下曰殺。
【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儀禮·士喪禮】䞓殺,掩足。
又疾也。
【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
【自註】殺,去聲。
【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
【集韻】或作閷煞。
【白居易·半開花詩】西日憑輕照,東風莫殺吹。
【自註】殺,去聲。
【正字通】今樂府家有元殺、旁殺之別,元人傳奇《白鶴子》一殺、二殺卽其遺聲也。俗讀生殺之殺,非。
【集韻】或作閷煞。
又【集韻】【韻會】𠀤所例切,音㡜。亦降也。
又【集韻】式吏切,音試。同弑。
【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
【前漢·高帝紀】項羽放殺其主。【註】殺,當作弑。
又【班固·西都賦】掎僄狡,㧖猛噬,脫角挫脰,徒搏獨殺。【註】殺,亦叶式吏切。
又叶色櫛切,音瑟。
【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梁肅·兵箴】傳美干戈,易載以律。古之睿知,神武不殺。
又叶式列切,音設。
【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𧜁。
考证:
〔【後漢·吳佑傳】欲殺靑𥳑,以寫經書。【註】殺靑者,以火炙𥳑令汗,取其靑,易書,後不蠹,謂之殺靑。〕
謹照原文後改復。
【束皙·近遊賦】繫複襦以御冬,脅汗衫以當熱。帽引四角之縫,裙爲數條之殺。殺,一作𧜁。
考证:
〔【後漢·吳佑傳】欲殺靑𥳑,以寫經書。【註】殺靑者,以火炙𥳑令汗,取其靑,易書,後不蠹,謂之殺靑。〕
謹照原文後改復。